- 索引号:dqhbzb/2020-00018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环保专班
- 名 称:阿里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4-1)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 公文种类 :知识产权
- 发布日期:2020-04-21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0-04-21 浏览:
阿里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14-1)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自然保护区监管不到位,功能区划不合理,确有调整必要。全区一些自然保护区的划定科学论证不够,贪大情况较多,功能区划不合理,部分城镇建成区、建制乡镇等人口集中区位于自然保护区内,适度调整已有必要。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地方重视程度不够, 没有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有关要求,存在生态环境隐患。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农牧厅、水利厅等部门没有严格按照环境保护部等十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组织本系统对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整改。 |
责任单位 |
阿里地区行署 |
责任人 |
段晓勇 |
联系电话 |
2821312 |
整改目标 |
加强自然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学习 |
整改措施 |
各地市委、行署(政府)及自治区相关部门完成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关于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法律、文件的补充传达学习和研究部署。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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