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dqhbzb/2020-00020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环保专班
- 名 称:阿里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4-5)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 公文种类 :知识产权
- 发布日期:2020-04-21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0-04-21 浏览:
阿里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14-5)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自然保护区监管不到位,功能区划不合理,确有调整必要。全区一些自然保护区的划定科学论证不够,贪大情况较多,功能区划不合理,部分城镇建成区、建制乡镇等人口集中区位于自然保护区内,适度调整已有必要。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地方重视程度不够, 没有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有关要求,存在生态环境隐患。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农牧厅、水利厅等部门没有严格按照环境保护部等十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组织本系统对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整改。 |
责任单位 |
阿里地区行署 |
责任人 |
段晓勇 |
联系电话 |
2821312 |
整改目标 |
1.加强自然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学习;2.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协调联动机制的意见》;3.清理整顿涉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开发活动,严肃责任追究;4.对全区自然保护区进行清理、调整、合并。 |
整改措施 |
自治区自然保护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自治区相关部门制定《西藏自治区自然保护区调整与合并工作方案》,组织各地市、自治区相关部门有序开展全区自然保护区调整与合并工作,合理确定、科学优化全区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布局。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后上报国家审批,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后公布。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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