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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dqhbzb/2020-00026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环保专班
  • 名 称:阿里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27-3)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 公文种类 :知识产权
  • 发布日期:2020-04-21
阿里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27-3)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0-04-21 浏览:

阿里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27-3)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部分水电建设项目未严格落实环评要求。自治区部分水电开发项目管理粗放,建设单位未按照环评审批要求,落实生态调度、过鱼设施、鱼类增殖放流、栖息地保护、生态环境跟踪监测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对流域生态造成一定影响。

责任单位

阿里地区行署

责任人

段晓勇

联系电话

2821312

整改目标

1.限期整治全区水电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问题;2.全面规范全区水电开发环境管理。

整改措施

各级能源、水利、环保部门要强化水电开发项目环境监管责任,严格执法监督,建立联合监管长效机制,规范水电开发行业环境保护工作。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已取得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