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dqhbzb/2020-00028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环保专班
- 名 称:阿里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28-5)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 公文种类 :知识产权
- 发布日期:2020-04-21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0-04-21 浏览:
阿里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28-5)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自治区旅游发展与生态保护协调不够。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组织实施《西藏自治区旅游条例》不力,全区32个A级自然景区有18个未按条例规定编制旅游开发规划。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2017年1月编制的《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旅游发展规划》未与自然保护区规划相衔接,违规将部分重点项目规划在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 |
责任单位 |
阿里地区行署 |
责任人 |
段晓勇 |
联系电话 |
2821312 |
整改目标 |
1.限时完成18个A级自然景区规划编制;2.修编《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旅游发展规划》,与自然保护区规划充分衔接,调整项目布局。 |
整改措施 |
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各地市行署(政府)加强对旅游项目建设的管理,监督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规定完成环评工作,全面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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