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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dqhbzb/2020-00028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环保专班
  • 名 称:阿里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28-5)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 公文种类 :知识产权
  • 发布日期:2020-04-21
阿里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28-5)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0-04-21 浏览:

阿里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28-5)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自治区旅游发展与生态保护协调不够。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组织实施《西藏自治区旅游条例》不力,全区32个A级自然景区有18个未按条例规定编制旅游开发规划。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2017年1月编制的《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旅游发展规划》未与自然保护区规划相衔接,违规将部分重点项目规划在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

责任单位

阿里地区行署

责任人

段晓勇

联系电话

2821312

整改目标

1.限时完成18个A级自然景区规划编制;2.修编《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旅游发展规划》,与自然保护区规划充分衔接,调整项目布局。

整改措施

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各地市行署(政府)加强对旅游项目建设的管理,监督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规定完成环评工作,全面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已取得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