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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dqhbzb/2020-00032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环保专班
  • 名 称:阿里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37-1)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 公文种类 :知识产权
  • 发布日期:2020-04-21
阿里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37-1)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0-04-21 浏览:

阿里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37-1)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置工作亟待规范。部分城镇对收集、清运、中转等工作环节重视不足,随意堆放生活垃圾,造成较大环境污染隐患。督察期间,群众关于生活垃圾方面的举报占到全区举报问题总数的35%。

 

责任单位

阿里地区行署

责任人

段晓勇

联系电话

2821312

整改目标

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规范处置城镇生活垃圾。

整改措施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定期组织开展全区城乡环境卫生检查,督促指导各级市政管理部门有序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体系,规范垃圾收集、暂存、清运、处置工作流程,消除城乡卫生死角,确保城镇“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已取得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