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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rfb/2020-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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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名 称: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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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11-26
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0-11-2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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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单位主要职能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本级部门决算相关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定住房和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议。

2.负责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并指导实施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制定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城镇保障性住房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定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公有房屋统计及管理工作。

4.贯彻执行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实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执行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执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5.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并指导实施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制定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

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和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服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6.负责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建筑活动,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和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拟定建筑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等强制性标准实施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7.负责指导城市建设。拟定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组织城(镇)总体设计、区域设计和专项设计以及建筑设计工作。开展藏式传统建筑研究、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指导市政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开展建设工程防灾减灾的综合管理。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的建设管理。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负责城镇燃气监管职责。

8.负责指导村镇建设。拟定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拟定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牧区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村镇生态环境改善工作,建立健全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乡村建筑风貌引导。指导重点镇的建设。

9.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实施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的技术政策。组织或参与房屋建筑和市场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0.负责推进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执行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工作。

11.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12.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政策研究、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

13.负责行业人才工作。制定行业人才培养规划,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行业执业资格制度和岗位技能鉴定制度的组织实施。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区域合作与交流。

14.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自治区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强化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的监督实施。拟定人民防空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对人民防空组织指挥体制提出建议。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根据行署赋予的任务,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和应急支援工作。

15.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协调利用电信、军队通信网以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是是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对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地面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进行管理,提升战时防空、平时服务能力。负责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加强平时开发利用人民防空工程监督管理。负责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负责开展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组织人民防空科学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配合实施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16.完成地委、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我单位现设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产业科(公积金监督管理科、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城乡建设科、建筑市场监管科(质量和安全管理科)。

我单位现下属6个事业单位,分别是阿里地区给排水管理中心、阿里地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阿里地区审图监管中心、阿里地区城乡建设重点项目管理中心、阿里地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阿里地区招投标管理中心)、阿里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人员总编制数45人,年末实有人数36人(未包含阿里地区给排水管理中心人数),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局决算单位包含局机关4个内设机构及下属5个事业单位,因阿里地区给排水管理中心财务独立,资金独立,未包含在局机关决算里。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总收入58,846.7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0,914.38万元,本年收入27,932.37万元。本年收入同比上年收入45,880.60万元减少17,948.23万元,减少39.12%,主要为2019年基建项目资金减少;同比年初预算数1,557.54元增加26,374.83万元,增长1693%,主要增长部分为基建项目资金。

本年支出决算数43,786.34万元,同比上年支出决算数27,323.99万元增加16,462.35万元,增长60.25%,主要为完工项目多,项目资金拨付更及时。同比年初预算数32,471.91万元增加11,314.43万元,增长34.84%,主要增长部分为基建项目资金。

本年年末结转和结余15,060.40万元。

二、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27,932.3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11万元。

2.国防支出1326.32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67万元(其中: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06.81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61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4.25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66.31万元(其中:公务员医疗补助17.75万元;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48.56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14,940.9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205.2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9.05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403.53万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90万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13,003.11万元)。

6.农林水支出(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1,370.76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10,109.30万元(其中:廉租住房189.79万元;棚户区改造270.06万元;公共租赁住房2,070.17万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6,784.68万元;住房公积金72.26万元;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618.62万元;住房公积金管理103.72万元)。

8.其他支出(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0万元。

三、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43,786.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7.92万元,项目支出42,328.42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6.36万元,为基本支出。

2.国防支出627.07万元,为项目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旅游行业业务管理)3.71万元,为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67万元,为基本支出。其中: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06.81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61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4.25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66.31万元,为基本支出。其中:公务员医疗补助17.75万元;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48.56万元。

6.节能环保支出(水体)67.36万元,为项目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22,943.7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151.90万元,为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9.77万元,为项目支出;机关服务12.39万元,为项目支出;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426.93万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326万元,为项目支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20,573.52万元,为项目支出;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43.20万元,为项目支出。

8.农林水支出(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341.69万元,为项目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19,608.46万元。其中:廉租住房252.98万元,为项目支出;棚户区改造1,780.34万元,为项目支出;公共租赁住房10,296.45万元,为项目支出;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6,524.26万元,为项目支出;住房公积金72.26万元,为基本支出;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650.97万元,为项目支出;住房公积金管理31.20万元,为基本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财政拨款总收入58,846.7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0,914.38万元,本年收入27,932.37万元。本年收入同比上年收入45,880.60万元减少17,948.23万元,减少39.12%,主要为2019年基建项目资金减少;同比年初预算数1,557.54万元增加26,374.83万元,增长1693%,主要增长部分为基建项目资金。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43,786.34万元,同比上年支出决算数27,323.99万元增加16,462.35万元,增长60.25%,主要为完工项目多,项目资金拨付更及时;同比年初预算数32,471.91万元增加11,314.43万元,增长34.84%,主要增长部分为基建项目资金。

本年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060.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058.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786.34万元,同比上年支出数27,323.99万元增加16,462.35万元,增长60.25%,主要为完工项目多,项目资金拨付更及时。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96.4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1,016.82万元增加179.60万元,增加17.66%,主要是质检、审图科室外聘工程师人员,导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249.1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633.34万元减少384.24万元,减少60.67%,主要是院内零星维修(护)费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9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64.85万元减少32.92万元,减少50.76%,主要是本年食堂生活补助费记到工资福利支出伙食补助费里了;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42,308.89万元,较上年支出数25,509.97万元增加16,798.92万元,增加65.85%,主要为本年项目完工多,项目资金拨付更及时。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1457.92万元,同比上年基本支出数1453.30万元,基本持平。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196.4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25.05万元;津贴补贴479.56万元;奖金53.44万元;伙食补助费3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6.8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8.5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7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86万元;住房公积金72.2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1.13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29.58万元,其中:办公费32.31万元;印刷费5.18万元;手续费0.21万元;电费23.36万元;邮电费8.17万元;取暖费0.3万元;差旅费62.8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3.95万元;租赁费7万元;培训费24.2万元;公务接待费0.13万元;委托业务费13.58万元;工会经费11.9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5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9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92万元,其中:生活补助30.57万元;奖励金1.35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政府性基金收入2万元,为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性支出,本年未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2万元。上年度无此预算及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30.60万元,同比上年决算数24.91万元增加5.69万元,增长22.84%,原因一是本年新增因公出国(境)费用3.95万元,二是我单位承担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任务加重,下各县及乡镇检查次数增多,相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同比预算数31.61万元减少1.01万元,减少3.2%,原因是接待费用减少。

1.本年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3.95万元,决算数为3.95万元,较上年增加100%,此为我局尼玛同志于2019年应自治区住建厅选派赴英国考察学习产生的因公出国(境)费用。

2.本年公务用车编制数为4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没有超编,公务用车购置费无预算也无决算,跟上年保持一致。

3.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26.52万元,同比上年决算数24.68万元增加1.84万元,增长7.46%,主要为我单位承担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任务加重,下乡出差次数增多,决算数跟预算数一致,无超预算支出情况。

4.本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14万元,预算数同比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化,决算数0.13万元,接待5批次25人次,决算数同比上年0.24万元减少0.11万元,减少45.83%,原因是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数减少,接待标准跟上年一致无变化。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9.5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371.61万元相比减少142.03万元,减少38.22%,原因为本年单位院内零星维修减少。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情况。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年资产总额决算数为68,717.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016.70万元,占资产总额26.22%(其中货币资金2,953.11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15,060.40万元,主要为项目的结转结余资金);固定资产净值2,185.47万元,占资产总额3.18%;在建工程48515.60万元,占资产总额70.6%。

本年固定资产原值决算数为2,690.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4辆,价值184.91万元,占比6.87%,主要用于我单位日常公务工作;房屋面积10451.07平方米,价值2,200.01万元,占比81.76%,主要为办公业务用房和职工周转房;其他固定资产价值305.85万元,占比11.37%,主要为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

我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为2辆丰田越野汽车,没有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十二、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由地区财政局组织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局“藏西先锋、红色阿里”项目等进行了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牢固树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绩效相结合的理念,定期汇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但也存在因部分工程项目工期长、开工晚而导致资金拨付进度缓慢的问题,我单位将在保证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快项目资金拨付力度,简化资金拨付审批程序。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行政运行支出: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支出未完成,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政策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7.“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本级部门决算相关报表

详见附件。

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25日

 

附件【阿里地区住建局2019年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阿里地区住建局2019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