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dqybj/2020-00001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医保局
- 名 称:阿里地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公文种类 :
- 发布日期:2020-11-30
目录
第一部分阿里地区医疗保障局基本情况
一、主要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
二、支出情况
三、结合结转情况
四、三公经费情况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决算总表(表1)
二、支出决算总表(表2)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7)
八、“三公经费”、“政府采购”及相关信息统计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9)
第一部分
阿里地区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地区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及地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地委对医疗保障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制订并组织实施地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管理规章制度、具体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各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业务的监督、检查、指导、培训等工作。
(二)贯彻执行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执行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四)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自治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五)组织实施全地区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六)组织实施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信息平台建设。
(七)制定地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地区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地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地委、行署及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地区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情况
地区医疗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正科级):
(一)行政综合办公室。组织拟订全地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机关的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档案、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政工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二)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基金监管和医药价格管理科)。贯彻执行自治区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组织实施地区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负责全地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组织实施和解释工作,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全地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承担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工作;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负责全地区离休干部、十八军(四路进藏)退休老同志和其他特殊人群医疗保障待遇政策的组织实施和解释工作;组织实施地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负责全地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项目的管理,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全地区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地区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疗保障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实施全地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配送及结算管理办法,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地区医疗保障局设下列事业单位:
(一)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参公)
(建议更名为医疗保障统筹结算中心)
科级建制,事业编制7人,科级领导职数2人,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
(二)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参公)
科级建制,事业编制7人,科级领导职数2人,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
(三)人员编制情况
地区医疗保障局机关编制为10名(行政编制7名,事业编制3名),部门领导职数4名,设党组书记1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5名。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在阿里地委、行署和局机关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在阿地区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局严守财经纪律,杜绝铺张浪费,加强财务制度,防止财务风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及时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通过努力圆满完成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收支的各项任务,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实现了收支平衡。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入情况(详见表1)
由于我局为2019年3月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未做年初预算,2019年结余291.52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683.03万元,本年预算收入总计683.03万元。
二、支出情况(详见表2-5)
2019年年初预算支出391.51万元。
1、从经济分类科目角度分析:工资福利支出92.15万元,因为我局十月份各项预算指标才到位,工资支出才从人社局独立出来;商品和服务支出30.95万元,对家庭和个人支出191.01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支出0元,因为新成立单位,无法与上年度对比。
2、从功能分类科目角度分析: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元,卫生健康支出186.69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4万元。因为新成立单位,无法与上年度对比。
三、结合结转情况(详见表3)
2019年年初结余0万元,本年度结余291.55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详见表6)
1、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因为新成立单位,无法与上年度对比。公务接待0次0人。
2、我局车辆编制数2辆,车辆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为9.37万元,因为新成立单位,无法与上年度对比。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参保下乡调研出差办公较多。
3、因公出国(镜)组团人数0万元,因为我单位新成立单位,无法与上年度对比。因公出国(镜)0次0人。
五、国有资产占有及使用情况
我单位占地面积为0平米,房屋面积为0平米,价值0万元。2019暂时在人社局原医保中心办公,2020年11月才搬到新办公楼。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决算总表(表1)
二、支出决算总表(表2)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7)
八、“三公经费”、“政府采购”及相关信息统计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9)
主要名词解释
(一)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反映用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各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三)基本支出:为了保障机构政策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采购。
阿里地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11月30日
附件【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统计表.xls】附件【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