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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rfb/2020-00005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名 称: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 (5-3)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 公文种类 :其他
  • 发布日期:2020-12-22
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 (5-3)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0-12-22 浏览: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除噶尔县外,其余6个县均未建设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与收集存在不完善、不规范、截污不彻底的问题、未实现雨污分流。狮泉河镇污水处理厂长期试运行,未验收。

责任单位

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人

尼玛

联系电话

0897-2669566

整改目标

1.2019年12月31日建成措勤、改则、革吉、日土、札达、普兰6县县城排水管网;2.力争2019年12月31日前建成普兰、札达、日土3县污水处理项目;3.力争2020年12月31日建成措勤、改则、革吉3县污水处理项目;4.巩固狮泉河镇污水处理厂整改成效,实现持续稳定运行。

整改措施

    地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负责,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局)和相关县人民政府配合,统筹推进措勤、改则、革吉3县污水处理项目前期工作,力争2020年12月31日前建成并实现持久稳定运行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已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