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dqzzb/2021-00001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地委组织部(地区公务员局)
- 名 称:中共阿里地区委员会组织部2021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 公文种类 :其他
- 发布日期:2021-02-13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主要工作任务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二)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人员经费
(二)公用经费
四、“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直达资金情况说明
十一、扶贫资金情况说明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债务情况
十三、主要名词解释
我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整理如下: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贯彻党中央、区党委和地委关于组织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对组织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研究和指导全地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和指导全地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负责研究全地区各领域党建工作。
3.指导地、县、乡(镇)、村(居)及群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党代表联络、服务等工作;研究和指导全地区党内民主建设,指导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负责有关党组织设置事宜。
4.负责全地区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研究和提出全地区党员队伍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全地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党员电化教育工作;负责全地区党内统计和党费管理工作;负责党员信息化建设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党内教育活动;负责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开展干部驻村工作,研究和提出加强改进干部驻村工作的制度措施。
6.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全地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研究和指导领导班子及成员政治、组织、思想、作风、纪律建设;拟订干部队伍建设的制度措施,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7.负责对地委管理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考察考核,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办理地委管理干部的任免、交流、待遇及退休、离岗休养审批等事项;承担干部人事档案政策研究、业务指导和具体管理等工作;协助管理驻阿中(区)直单位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计划内军队营职以上转业干部安置工作;负责党员干部出国(境)政治审查工作。
8.综合管理培养选拔地委组织部掌握的优秀年轻干部;指导协调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协调做好全地区各级干部挂职锻炼工作。
9.统一管理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和工资福利等事务,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全地区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负责公务员的对外交流等。
10.贯彻落实中央、区党委和地委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地区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
11.贯彻党和国家的知识分子政策,负责拟定知识分子工作的有关制度措施,指导全地区知识分子工作。
12.负责全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有关政策规定,拟订并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负责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三所干部学院、中央国家有关部委和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学员选调、推荐工作,组织、协调地委管理干部和部分优秀年轻干部的培训;负责对全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检查,指导、协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干部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等工作;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
13.拟订全地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审查的有关规定,负责干部的监督、审查工作;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的情况,受理查核反映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并开展专项整治,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14.负责对口支援干部人才和医疗、教育人才组团式援藏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对口支援干部人才需求计划并协调落实;做好对口支援干部人才的考察、考核工作并提出调配使用建议;拟订完善对口支援干部人才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并指导和组织实施。
15.贯彻落实中央、区党委关于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地区各级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和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指导全地区各级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16.统一管理全地区机构编制工作。审核地直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协调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各县的职责分工;审核地直机关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各县党政机关及科级机构设置;审核全地区人员编制总额。
17.负责拟定全地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地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18.监督检查全地区各级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全地区各级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地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总量控制和地区本级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19.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部机关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
20.地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地委编办,统一管理地委老干部局、地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1.完成地委和地委编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2.有关职责分工。
(1).与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地委组织部负责地区干部保健日常工作的开展,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会同地区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与上级干部保健部门的协调工作。
(2).与地区行署国资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地委组织部负责承办地管国有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主席、党组织书记的提名、推荐、考察、任免工作;地区行署国资委党委负责承办地管国有企业其他班子成员的推荐、考察、任免工作并报地委组织部备案,负责地管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日常管理工作,参与地委组织部承办的地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推荐考察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中共阿里地区委员会组织部(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14个内设机构(正科级):
1.办公室。负责部内工作运转和重要会议、活动的综合协调,主管部内值班、外事、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秘书事务、有关文稿草拟、文书档案等工作。负责筹备全地区组织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负责部发文件的审核、印制;负责对部内和组织编制系统重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会同部内有关科室负责组织编制系统自身建设的宏观指导。负责受理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来信来访,指导组织编制系统的信访工作。负责部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为部机关日常运转提供服务保障。承担部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务、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和群团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宣传工作。负责部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办部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的任免手续。组织协调编制有关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年度计划和长期规划。负责拟订全地区组织编制新闻网宣和信息工作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地区组织编制重大宣传。承担全地区组织编制网络宣传和涉组涉干涉编舆情监测、引导及应对工作。承担组织编制信息综合工作。组织开展组织编制新闻网宣和信息工作理论研究、业务培训等工作。承担本单位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研究室(法制科)。负责全地区组织、干部、人才工作重要政策的综合研究,为部务会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对组织工作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承担部领导交办的有关文稿、文件和重要文章的研究起草工作。承担区党委组织部(区党委编办)下达的调研课题,指导、协调全地区组织部门的调研工作,组织部内和组织编制系统重点课题调研和研讨交流活动。承担部主要领导文稿审读服务工作。负责编辑《藏西先锋》。承担组织编制有关规范性文稿的合法性审核。负责组织编制对外宣传报道内容审查把关。负责组织年鉴资料的收集和撰写工作。会同部内有关科室研究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承担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组织科(地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指导全地区基层党组织建设,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建议。负责全地区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负责研究和提出党的组织制度、党内生活制度建设的意见,指导开展党务公开,发展党内民主。负责全地区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负责全地区党员信息化建设、党费管理、党内统计、党内表彰和激励关怀帮扶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开展全地区党的集中性学习教育的意见建议并组织实施。承办我地区出席全国和全区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选工作。承担地区政协换届选举有关工作。指导县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换届选举有关工作。指导地区有关单位、企业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换届选举有关工作。指导乡(镇)、村(居)组织换届选举有关工作。负责党代表的教育培训和联络服务等工作。指导全地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承办地区有关单位党组(党委)设立、调整、撤销的报批工作。负责整顿村(居)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负责村(居)班子建设,做好村(居)干部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培养村(居)后备干部。负责选调生在村期间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研究提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意见建议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干部驻村、第一书记相关工作。负责研究和指导寺管会党建工作。负责党建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承担全国、全区党建研究会部署的有关工作。负责征编地区党、政、军、群团系统组织史资料,督促检查、指导县、地直单位组织史资料编辑工作。承担地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4.地区“两新”工委办公室。负责全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互联网等新兴领域党建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牵头制定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探索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加强以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政策和规划。负责全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互联网等新兴领域行业党委设立、撤并等工作,审核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全地区性社会组织负责人。承担地区“两新”工委日常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5.干部科。负责全地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研究提出干部队伍规划和管理体制的意见建议,研究拟订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拟订县乡两级领导班子换届人事安排的有关制度,组织实施新时代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有关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地委管理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承担地委及委托地委组织部管理干部的考察、交流、职务任免、备案审批、待遇和退休、离岗休养等职责。承办县级以上干部调配和挂职锻炼、计划内军队营职以上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配合区党委组织部做好区管干部职务任免、年度考核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出席全国、全区党代会代表、全国、全区人代会代表和全国、全区政协委员的推选工作。对县级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考核,定期分析研判,了解掌握领导班子及成员组织、思想、作风、纪律建设情况,提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建议。综合管理全地区优秀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统筹做好选育管用工作,提出地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在年轻干部配备方面的有关意见、建议。协调做好地级干部休假、轮休工作。负责各县、地直各单位科级干部的备案审核工作。协助做好驻阿中(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承担干部人事档案政策研究、业务指导和具体管理等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6.对口支援干部科。综合管理对口支援干部人才。负责组织拟订和协调落实对口支援干部人才需求计划。研究拟订组团式援藏工作有关政策、推进措施、制度规定。指导受援单位对口支援干部人才管理工作,提出完善对口支援干部人才管理的意见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口支援干部人才任职考察工作。会同派出单位做好对口支援干部人才期满考核工作,提出返回后的使用建议。对地直单位对口支援干部人才的安排使用、教育培训等进行指导,督促检查相关待遇的落实。组织协调对口支援干部人才轮换交接工作。承担援藏干部人才的外出报批报备工作。承担地区医疗人才和教育人才组团式援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7.干部监督科。负责全地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举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研究和参与制定相关制度。负责党政领导干部担当作为情况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组织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换届风气监督。负责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和县委组织部长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工作,受理查核反映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并开展专项整治,对举报反映问题涉及的干部提出意见建议。督查督办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承办干部任免、处分征求意见的相关工作。负责公务员监督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巡视巡察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办理地委巡察办移交的问题,组织开展组织编制系统巡察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领导干部提醒谈话、函询和诫勉。承担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抽查核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领导干部年度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委托审计建议并配合做好组织实施,对审计结果运用提出意见,指导、监督和检查县委组织部的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负责出国(境)人员政治审查和地管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管理,配合做好违规出国(境)问题专项治理和问责。承担全地区县级干部(不含援藏)和乡镇党政正职外出报批报备工作。对地管干部和部分老同志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认定。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8.公务员科。负责指导全地区公务员队伍建设。负责公务员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和改革研究,拟订公务员管理的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公务员职位分类、职务与职级并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等综合性政策法规,拟订地区相关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督查公务员法律、政策法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人民团体、群众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负责全地区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公务员的对外交流。承担以地区公务员局名义开展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有关工作。负责专项招收非西藏生源高校毕业生和部队拟退役士兵(士官)工作。贯彻执行公务员录用政策法规,拟订地区相关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地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工作。承担公务员登记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地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负责办理全地区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八级职员以上管理人员调动和对外交流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公务员培训、能力建设和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政策法规,拟订地区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的政策研究和宏观指导,组织开展考核评价方法、指标等调查研究。贯彻执行公务员考核、奖励、惩戒、申诉、调任、辞职辞退等政策法规,拟订地区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地区公务员绩效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地直单位绩效管理。负责全地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信息统计工作。配合做好公务员人事档案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9.工资福利科。统筹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拟订全地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地直单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发的审核工作。会同有关科室做好区管干部工资审核上报工作。承担援藏干部工资套改、审批工作。负责公务员考核、奖惩工作。配合做好公务员人事档案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0.干部教育科。指导全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全地区干部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拟订全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指导、协调和检查各县、地直各部门干部培训工作。负责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三所干部学院、中央国家有关部委和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学员选调、推荐工作,组织、协调地委管理干部和部分优秀年轻干部的培训。指导、协调做好地委管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指导、规范地委党校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负责全地区干部网络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全地区组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部门组织的出国(境)培训工作。承办对口支援省、中央企业“走出去”干部培训,组织实施中央、国家级、自治区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请进来”送教上门工作。承担地区干部教育培训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能。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1.人才工作科(地区知识分子工作办公室)。负责拟订全地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划,承担全地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全地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协调、检查人才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地区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和管理人才信息库。承担全地区地管专家和高层次人才的选拔、管理和联系工作。负责全地区人才引进的指导和监督工作,承担全地区行政岗位和党群系统事业岗位人才引进工作。负责地区人才资源开发项目和资金的管理。协调落实专项重点人才工作,承办实施重大人才项目工作。贯彻党和国家的知识分子政策,组织拟订全地区知识分子工作的规定办法,指导全地区知识分子工作。承担地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2.机构编制管理科(地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协助部(办)领导组织、协调地委编办日常管理工作。对涉及机构编制全局性、长远性工作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起草机构编制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并协调和督促实施。负责与地委编委领导的联络和编委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提交编委会材料的组织、编委会议纪要的起草下发工作。研究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地方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以及相关领域及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办法的综合调研,拟定有关改革和管理的具体措施。拟定地区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和政策,并审核、备案县机构改革方案。拟订全地区编制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地直各单位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形式,协调地县层级之间、部门之间的职责调整,提出人员划转建议。审核地区科级机构设置。按照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和进程,创新和完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承办改革中涉及的机构编制调整具体事项。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负责地区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和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和年度报告公开工作。指导县乡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办部(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3.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科。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法律法规,拟订地方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三定”规定的执行情况。负责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受理违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规定的检举、投诉、信访,对违反规定情况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全地区机构编制系统“12310”专用举报电话的受理和督办工作。负责全地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总量控制和地直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承担全地区招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地直机关事业单位增加工作人员使用编制的审核工作。监督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依法处理违规行为。承办部(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4.干部保健科。贯彻执行地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的决定、决策、指示。研究制定干部保健工作制度措施。协调地区人民医院做好重大会议、大型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统筹安排干部体检,做好重点保健对象的日常保健工作。发挥人工智能化健康管理系统优势,对确认患有严重疾病的干部职工提出复查和治疗建议。协调解决干部就诊、会诊、转诊等相关事宜。充分利用对口援藏省医疗资源和技术,建立干部就医“绿色通道”。负责开展预防保健知识宣传工作。承担地区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全地区党务工作者培训、农牧民党员培训工作、两新组织党员培训工作;
2.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
3.对口支援人才工作(两省短期技术援助和两省组团式援藏工作);
4.引进高校毕业生和聘用实用型专家人才工作;
5.县、乡、村(居)换届工作;
6.全地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续工作;
7.全地区干部健康工作;
8.全地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化、常态化工作;
9.全地区“强基础惠民生”工作
10.阿里地区“西藏先锋·红色阿里”党建品牌创建工作;
11.老干部参观疗养工作;
12.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及业务调研工作。
我单位2021年度预算收入37281015.04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同比增加4911274.52元,增长15.17%。
我单位2021年预算支出37281015.04元,同比增加4911274.52元,增长15.17%。其中:安排基本支出24070773.84元,主要用于机关工资福利支出、机关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同比增加1671745.97元,增长7.46%,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人数增多;项目支出13210241.2元,同比增加3239528.55元,增长32.49%,主要原因是开展业务增多,主要用于党员服务、干部人才、帮扶、党建、干部保健及强基惠民等各项工作开展。
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支出数32753473.84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支出数4527541.2元。
我单位2021年预算人员经费21124038.8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034656元、津贴补贴10373337.24元、奖金1054869.77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17684.84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08842.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99013.68元、失业保险20323.14元、工伤保险25221.06元、生育保险88273.71元、住房公积金1690533元、志愿者人员工资72000元、公益性岗位工资168000元、临时工工资168000元、个人水电价补贴259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9384元。
我单位2021年预算公用经费共2946735元,其中:办公费1702888元、工会经费289257元、福利费4440元、公务接待费19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1150元、食堂补助440000元。
我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510150元,同比增加14675元,增长2.96%。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人数增多。
我单位2020年预算因公出国(境)费0元,2021年预算因公出国(境)费0元,预计0批次0人因公出国(境)。
我单位2021年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1150元,同比增加15675元,增长3.3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91150元,同比增加15675元,增长3.30%,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人数增多,用车次数有所增加;2020年和2021年均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
我单位2020年预算公务接待费20000元,2021年预算公务接待费19000元,同比减少1000元,下降5%,预计接待60批次242人次。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我单位2020年车辆保有量10 辆。2021年车辆保有量 10 辆,其中:地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 9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途的车辆。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无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我单位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2021年我单位年初预算项目支出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年初预算项目共9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210241.2元。2021年我单位500万元以上项目一个。
我单位2021年年初预算中直达资金3337583.77元,全部用于发放干部职工工资。
我单位2021年年初预算中无扶贫项目资金。
我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债券资金。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部门预算: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各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四)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政策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各项资金均已细化到项级,详情见附件各表格。
附件: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9.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汇总
中共阿里地区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2月1日
附件【中共阿里地区委员会组织部预算公开表.xlsx】附件【中共阿里地区委员会组织部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党建品牌.doc】
附件【党建品牌.doc】
附件【干部保健.doc】
附件【干部保健.doc】
附件【供暖.doc】
附件【供暖.doc】
附件【机关党建.doc】
附件【机关党建.doc】
附件【两学一做.doc】
附件【两学一做.doc】
附件【强基惠民.doc】
附件【强基惠民.doc】
附件【宣传、调研.doc】
附件【宣传、调研.doc】
附件【专班食堂补助.doc】
附件【专班食堂补助.doc】
附件【组织事务运行.doc】
附件【组织事务运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