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dqybj/2021-00001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医保局
- 名 称:阿里地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 公文种类 :其他
- 发布日期:2021-02-11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和主要工作任务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二)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人员经费
(二)公用经费
四、“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直达资金情况说明
十一、扶贫资金情况说明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债务情况
十三、主要名词解释
我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整理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制订并组织实施地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管理规章制度、具体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各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业务的监督、检查、指导、培训等工作。
(二)贯彻执行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执行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四)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自治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五)组织实施全地区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六)组织实施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信息平台建设。
(七)制定地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地区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地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地委、行署及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地区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我单位现设5个科室,包括:(一)行政综合办公室。组织拟订全地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机关的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档案、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政工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二)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基金监管和医药价格管理科)。贯彻执行自治区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组织实施地区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负责全地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组织实施和解释工作,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全地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承担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工作;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负责全地区离休干部、十八军(四路进藏)退休老同志和其他特殊人群医疗保障待遇政策的组织实施和解释工作;组织实施地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负责全地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项目的管理,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全地区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地区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疗保障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实施全地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配送及结算管理办法,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地区医疗保障局设下列事业单位:
(一)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参公)
(建议更名为医疗保障统筹结算中心)
科级建制,事业编制7人,科级领导职数2人,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负责管理全地区参保单位(居委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的登记、管理、档案、发证工作,编写医疗保险号码;负责各类统筹单位和人员缴费工资基数,审核缴费申报工作;负责做好参保人员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参保人员区内外医保关系的转移接续工作;负责建立和管理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个人账户,并对个人账户进行结算,转移和向合法继承人支付个人账户余额;按照自治区药品目录、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对地直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审核、结算工作;负责全地区离休干部、十八军(四路进藏)退休老同志和其他特殊人群医疗保障待遇审核、结算工作;负责全地区符合医疗救助人员,医疗费用的申报、审核结算工作;负责全地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报送及待遇认定、审核、上报工作;负责统计全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月报、季报、年报填写和分析上报工作;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门诊特殊病种的审核认定工作;负责对地区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个人账户、门诊特殊病种及住院费用和定点零售药店个人账户的审核、结算工作;负责自治区及各地市之间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个人账户、门诊特殊病种及住院费用和定点零售药店个人账户的审核、结算、清算工作。负责全地区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和门诊个人账户、门诊特殊病种及住院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清算工作;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转诊转院审批备案工作;负责与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系统联网工作;负责地委、行署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参公)
科级建制,事业编制7人,科级领导职数2人,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全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及医疗救助资金的收、支预决算报表、财务月(季)报表工作;负责审核全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征收和待遇支付工作;负责自治区及各地市之间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个人账户、门诊特殊病种及住院费用审核拨付工作和定点零售药店个人账户的审核拨付工作;负责全地区跨省异地就医门诊个人账户、门诊特殊病种及住院医疗费用的审核拨付工作;负责各县医保部门财务人员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加强基金的会计财务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与完整;负责全地区干部职工体检费的拨付工作;负责会计科目的编制、装订、归档工作;负责对利用虚假发票等欺诈行为诈骗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的查核工作;负责全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征收和待遇支付的稽核工作;负责地委、行署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我单位2021年度预算收入7010741.68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同比增加1579732.17元,上涨29.09%。
我单位2021年预算支出7010741.68元,同比增加1579732.17元,上涨29.09%。其中:安排基本支出6325601.08元,同比增加1699826.25元,上涨36.75%。主要用于机关工资福利支出、机关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新单位成立后,人员不断增加,现已满编,后续将平稳运行;项目支出685140元,同比减少120094.08 元,下降14.91%,主要原因是2020年进行了办公楼维修改造,今年无此类项目,主要用于各项医疗保障类业务的开展。
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支出数540147.15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支出数6751.86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支出数23631.44元;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支出数89089.75元;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支出数270073.56元;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支出数5016541.32元;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2021年预算支出数100000元;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支出数511965.6元;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支出数452541元;
我单位2021年预算人员经费5433671.0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70328元、津贴补贴2626183.68元、奖金282682.6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40147.15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0073.5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9089.75元、工伤保险6751.86元、生育保险23631.44元、住房公积金452541元、志愿者人员工资36000元、公益性岗位工资56280元、个人水电价补贴63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3662元。
我单位2021年预算公用经费共891930元,其中:办公费55160元、手续费420元、水费10000元、电费28640元、邮寄费858元、电话通讯费26000元、差旅费200000元、租赁费4200元、工会经费73584元、福利费1080元、会议费20000元、培训费21450元、公务接待费19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4050、维修(护)费286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4628元、食堂补助290000元。
我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13050元,同比增加25125元,上涨28.58%。主要原因是人员配备不断完善,导致经费增加 。
我单位2020年预算因公出国(境)费0元,2021年预算因公出国(境)费0元,预计0批次0人因公出国(境)。
我单位2021年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4050元,同比增加26125元,上涨38.46%。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94050元,同比增加26125元,上涨38.46%。主要原因是人员配置完毕,各项调研增加,导致公务用车更加频繁;2020年和2021年均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
我单位2020年预算公务接待费20000元,2021年预算公务接待费19000元,同比减少1000元,预计接待2批次 19人次。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我单位2020年车辆保有量2辆。2021年车辆保有量2辆,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人员出行公办用途的车辆。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我单位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2021年我单位年初预算项目支出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年初预算项目共9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85140.6元。2021年我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
我单位2021年年初预算中无直达资金。
我单位2021年年初预算中无扶贫项目资金。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部门预算: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各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四)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政策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各项资金均已细化到项级,详情见附件各表格。
附件: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9.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汇总
阿里地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2月1日
附件【阿里地区医疗保障局预算公开表.xlsx】附件【阿里地区医疗保障局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地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pdf】
附件【地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