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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 称: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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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10-11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部门决算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9-10-11 浏览: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2020年9月5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在阿里地委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和其他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国家赔偿、执行死刑命令等第一审案件。

2、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

3、受理不服下级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4、审判由地区检察分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和不服下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上诉案件。

5、对下级人民法院管辖不明的案件指定管辖,并指导和监督两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6、依照管理权限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和债权文书;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仲裁机构做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公正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债权书,以及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统一管理、组织、协调两级法院执行工作。依法决定审理的减刑、假释案件、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7、指导两级法院做好队伍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有关部门管理下级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

8、综合管理两级法院的武器、着装、装备及指导两级法院的“两庭”建设。

9、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运用审判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0、承办应当由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设17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办公室、政治处、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国家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执行局、研究室、编译科、司法警察支队、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司法技术信息科、司法技术辅助办公室。现我院编制内实有人数59人,退休29人,行政后勤辅助人员20人,年末大小车辆共20辆。

第二部分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

决算表

(详见附表1-7)

第三部分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

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下达各项预算经费指标数3141.02万元,实际支出3062.41元,与财政年底核对支出数持平。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下达各项预算经费指标数3141.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含各类社会缴费)2268.44万元,日常运行经费313.49万元,案件审判(办案业务经费)199.69万元,其他法院支出经费359.4万元

年初安排预算经费3141.02万元,同比增加87.22万元,增加2.7%,主要增幅原因为“司法体制改革”引起各方面经费都提升(法院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办案业务等)。人员经费(含各类社会缴费)2268.44万元,同比增加30.56万元,增加1.35%;日常运行经费313.49万元,同比减少114.03万元 ,减少36.3%;办案业务经费199.69万元,同比增加24.85万元,增加12.44%;其他法院支出359.4万元,增长134.07万元,同比增长37.3%。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实际支出3062.41万元,与财政年底核对支出数持平,同比增长747.81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257.7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509.4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56万元;

(4)其他支出254.63万元。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41.02万元,实际支出3062.41万元,78.61万元结转至下年度使用。

五、2019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 注
合 计 131.93 78.9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0 0
(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 0 0
2.公务接待费 5 2.36
其中:(1)公务接待的批次
14
(2)公务接待的人数
64
3.公务用车经费 104 76.54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6.54
(2)公务用车购置数
0
(3)公务用车保有量
20

 (说明:1.2019年“三公”经费总支出78.9万元, 2018年 “三公”经费总支出142.76万元,比上年支出减少63.86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引起的。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6.54万元,比去年减少64.34万元;公务接待支出2.36万元,上年公务接待费支出1.88万元,比去年增加0.48万。2.本年度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本年度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接待64人。)

六、2019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19年本部门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费合计302.9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未发生政府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共有车辆20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绩效目标设置、预算执行监控、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评价结果运用等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文件精神)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无扶贫资金。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无政府债券资金。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选择部分重点、重大项目公开,说明项目的资金安排、绩效评价、政策依据等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xls
附件【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