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lfb/2021-00005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乡村振兴局
- 名 称: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
- 公文种类 :
- 发布日期:2021-06-10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1-06-10 浏览:
按照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下发的《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生态保护岗位)的通知》(藏财农指〔2021〕15号)要求,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生态保护岗位)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5月24日,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生态保护岗位)的通知》(藏财农指〔2021〕15号)文件下达我地区2021年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生态保护岗位)资金500万元,截至公示之日实际下达资金500万元。
二、资金下达情况
按照《关于2021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批复》(藏脱指〔2021〕19号)文件直达资金要求,此次实际公示资金500万元,其中,噶尔县21万元、普兰县10万元、札达县10万元、日土县71.5万元、革吉县109.5万元、改则县131万元、措勤县147万元。
现向社会各界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10日-2021年6月16日,请监督。
监督电话:地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0897)2669074
地区财政局农业科:(0897)2828615
阿里地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阿里地区财政局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