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gtzy/2021-00003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自然资源局
- 名 称:阿里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21-3)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 公文种类 :其他
- 发布日期:2021-09-16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1-09-16 浏览: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加大砂金盗采生态破坏恢复治理力度。对责任主体灭失的,由阿里地区行署统一负责恢复治理工作。 |
责任单位 |
阿里地区行署 |
责任人 |
尼玛 |
联系电话 |
0897-2823050 |
整改目标 |
1.全面排查阿里地区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破坏环境;2.制定阿里地区生态破坏恢复治理方案;3.积极推进阿里地区有关历史遗留生态破坏恢复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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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完成19个历史遗留砂金矿区生态恢复治理工作。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对照措施要求,完成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