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站支持IPV6

  • 登录
  • 注册
  • 无障碍
  • 索引号:gtzy/2021-00003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自然资源局
  • 名 称:阿里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21-3)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 公文种类 :其他
  • 发布日期:2021-09-16
阿里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21-3)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1-09-16 浏览: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加大砂金盗采生态破坏恢复治理力度。对责任主体灭失的,由阿里地区行署统一负责恢复治理工作。

责任单位

阿里地区行署

责任人

尼玛

联系电话

0897-2823050

整改目标

 

1.全面排查阿里地区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破坏环境;2.制定阿里地区生态破坏恢复治理方案;3.积极推进阿里地区有关历史遗留生态破坏恢复治理工作。

 

整改措施

完成19个历史遗留砂金矿区生态恢复治理工作。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对照措施要求,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