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lfb/2021-00006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乡村振兴局
- 名 称:关于阿里地区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情况的公示
- 公文种类 :
- 发布日期:2021-11-03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财农〔2021〕95号)《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关于用好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聚焦解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面临突出问题的通知》(财农便〔2021〕293号),现将阿里地区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10月22日,《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藏财农指〔2021〕41号)下达我地区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6000万元,截至公示之日实际下达资金6000万元。
二、资金下达情况
结合《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藏财农指〔2021〕41号)要求,落实好聚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做好查漏补缺、弥补短板弱项有关工作,资金重点用于解决农村供水保障不够稳定、季节性缺水、防止规模性返贫等突出问题,切实发挥好资金的补短板作用。此次公示资金6000万元,分配普兰县1000万元、札达县1000万元、日土县1000万元、革吉县1000万元、改则县1000万元、措勤县1000万元(详见附件)。
现向社会各界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3日-2021年11月10日,请监督。
监督电话:地区乡村振兴局监督考评科(0897)2669074
地区财政局农业科(0897)2828615
附件:阿里地区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阿里地区乡村振兴局 阿里地区财政局
2021年11月3日
阿里地区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第二批)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县 |
资金(万元) |
备注 |
1 |
普兰县 |
1000 |
|
2 |
札达县 |
1000 |
|
3 |
日土县 |
1000 |
|
4 |
革吉县 |
1000 |
|
5 |
改则县 |
1000 |
|
6 |
措勤县 |
1000 |
|
总计 |
阿里地区 |
6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