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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lfb/2021-00008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乡村振兴局
  • 名 称:关于下达阿里地区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示
  • 公文种类 :其他
  • 发布日期:2021-12-22
关于下达阿里地区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示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1-12-22 浏览: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财政部等11部委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101号)、《西藏自治区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细则》(藏财农〔2021〕44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藏财农指〔2021〕56号)要求,现将阿里地区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12月10日,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藏财农指〔2021〕56号)下达我地区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8863.16万元。截至公示之日实际下达资金88863.16万元。

二、资金下达情况

结合各县项目库中农村基础设施和生产发展等项目资金需求。此次实际公示资金88863.16万元,其中分配噶尔县9125.21万元、普兰县14343.41万元、日土县12809.84万元、札达县14801.02万元、革吉县10915.85万元、改则县13950.14万元、措勤县12917.69万元。

现向社会各界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2日-2022年12月28日,请监督。

监督电话:地区乡村振兴局计财科:(0897)2669074

地区财政局农业科:(0897)2828615

附表:阿里地区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阿里地区乡村振兴局 阿里地区财政局

2021年12月22日

附件【附件:阿里地区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xlsx
附件【附件:阿里地区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