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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swj/2022-00002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商务局
  • 名 称: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12—04)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 公文种类 :其他
  • 发布日期:2022-03-22
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12—04)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2-03-22 浏览: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狮泉河镇再生资源回收点存在无照无证经营,存在环保、安全等隐患

责任单位

阿里地区商务局

责任人

罗布

联系电话

2828852

整改目标

设立标准的狮泉河镇再生资源回收点,实施合法经营,规范收集

整改措施

措施4:地区商务局负责,各相关部门配合,2022年3月底前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监督管理制度,规范全地区再生资源回收点生产经营活动。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2022年3月,地区商务局制定了《西藏阿里地区再生资源行业监督管理规范化工作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