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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gtzy/2022-00002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自然资源局
  • 名 称:阿里地区自然资源局 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15-1)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 公文种类 :
  • 发布日期:2022-03-23
阿里地区自然资源局 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15-1)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2-03-23 浏览: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2013年-2016年,阿里地区在羌塘国家自然保护区内新设探矿权5个,延续各类矿权37个,虽然从2017年开始停止延续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违规矿权,但没有明确的退出机制。

责任单位

阿里地区自然资源局

责任人

钟茂波

联系电话

0897-2826418

整改目标

 1.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矿业权清退方案要求,落实阿里地区矿业权清退工作;2.引导自然保护区内的矿业权有序退出。

整改措施

根据《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矿业权清退方案》,结合我地区矿业权设置实际情况,提出矿业权清退意见建议。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已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


附件【15-1公示表.xlsx
附件【15-1公示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