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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xzspj/2022-00002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
  • 名 称:公 告
  • 公文种类 :
  • 发布日期:2022-04-01
公 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2-04-01 浏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切实为农牧民提供更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根据《西藏自治区“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方案》(藏政发〔2020〕27号)精神,现将“农牧民车辆承保证明”予以取消,公告之日起停止执行。


阿里地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