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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lfb/2022-00005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乡村振兴局
  • 名 称:阿里地区乡村振兴局关于2022年生态保护岗位资金分配的公示
  • 公文种类 :其他
  • 发布日期:2022-04-01
阿里地区乡村振兴局关于2022年生态保护岗位资金分配的公示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2-04-01 浏览:

为规范生态保护岗位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提高使用效率,按照《财政部等11部委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西藏自治区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细则》(藏财农〔2021〕4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阿里地区2022年生态保护岗位资金分配公示如下。

一、资金到位情况

按照《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指标的通知》(藏财农指〔2021〕59号)以及《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林业草原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第一批)的通知》(藏财资环指〔2021〕54号)要求,自治区财政厅下拨我地区生态岗位资金6882.5万元(林业草原转移支付安排生态岗位资金1793万元、农业相关转移支付安排生态岗位资金5089.5万元),截至公示之日实际下达资金6882.5万元。

二、资金分配情况

根据地区林业和草原局、交通运输局等7家部门关于2022年生态保护岗位需求,地区财政局拨付2022年生态保护岗位资金6882.5万元(林业草原转移支付安排生态岗位资金1793万元、农业相关转移支付安排生态岗位资金5089.5万元),其中,噶尔县315万元、普兰县302万元、札达县187.5万元、日土县731万元、革吉县1552万元、改则县1725万元、措勤县2070万元。即日起予以公示,为期7天(2022年4月1日-2022年4月7日),如有意见,请及时反馈。


监督电话:地区乡村振兴局计财科:0897-2669074

          地区财政局农业科:0897-2828615

附件:1.阿里地区关于自治区2022年林业草原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分配表

      2.阿里地区关于自治区2022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提前下达)资金分配表


阿里地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4月1日

附件【阿里地区2022年生态岗位需求计划统计表.xlsx
附件【阿里地区2022年生态岗位需求计划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