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检察分院被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授予“2019年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3日 12:05 浏览:
11月8日,阿里检察分院被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授予“2019年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与其他144个模范集体和198名模范个人共同受到隆重表彰。
时隔七年,阿里检察分院继2012年之后再度获此殊荣!
长期以来,阿里检察分院在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和地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紧扣民族团结主干线,聚焦民族发展关键点,共筑民族融合同心圆,秉持正义之剑守护神圣国土,抛洒青春热血建设美丽家园,在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促进团结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并涌现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最美青年检察官”“全国最美支边人”“全区最美格桑花”“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最美阿里青年”等一大批先进典型。
所有过往 皆为序章
所有将来 皆是可盼
今后,阿里检察干警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传承红色基因、充分发扬斗争精神,继续在雪域高原奋力谱写“各族儿女心向党、民族团结一家亲”的绚丽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