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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第6批)
文章来源: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官网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10日 11:00    浏览:

2022年3月31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地区移交第6批1件群众信访举报案件(举报内容属实)。截止2022年4月9日,已办结1件。

附:《阿里地区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6批)》

阿里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0日


附件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6批)

(2022年4月10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XZ202203300017

阿里地区革吉县擦咔乡至文布当桑乡段国道317一侧,施工单位修建公路时倾倒沥青并用土覆盖。已有3年多的时间,现在覆土吹散,沥青裸露,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阿里地区革吉县

土壤

该项目业主单位为阿里地区交通局,经核实,确有两处问题路段,一处是G317线K2966+300道路左侧为倾倒沥青覆土掩盖问题,另一处是G317线距改则县城30公里处为沥青清理不彻底问题。

属实

业主单位对两处问题路段进行了整改。第一处(G317线K2966+300道路左侧)清理废物45.26吨,其中废沥青8吨,建筑垃圾12吨,渣土25.26吨。第二处(G317线距改则县城30公里处)清理废物1.9吨,其中沥青残渣约0.25吨,建筑垃圾及渣土1.65吨。清理完毕后对两处土地土壤进行了取样,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数据显示,四个土样石油烃(C10-C40)指标监测结果为46mg/kg、55mg/kg、71mg/kg、70mg/kg,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限值要求。两处清理废物已于4月5日装运至拉萨市,交予建筑与装潢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现两处整改路段已完成场地平整、播撒草籽、洒水养护等工作,并对破坏的草场按相关标准进行了补偿,后续将根据草籽生长情况调整洒水量并持续关注,以达到预期生态恢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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