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jtss/2023-00002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
- 名 称:阿里地区关于全面推广电子证照及跨省通办的公告
- 公文种类 :其他
- 发布日期:2023-06-13
阿里地区关于全面推广电子证照及跨省通办的公告
广大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车主及从业人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提升数字化服务与监管能力的通知》(交办运〔2021〕25号)和《交通运输厅关于全面推广使用西藏自治区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的通知》(藏交发〔2023〕3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地区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及跨省通办的全面应用,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运用范围
(一)电子证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类、运输车辆证件类、从业人员证件类等“三类九证”电子证件。
(二)跨省通办:实行一体化办公服务智能化,加强异地办公服务,受理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补发、换发、年审等工作。
二、证照申领方式
(一)电子证照: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车主及从业人员可通过“运证通”APP申领《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首页相关功能模块按提示逐步填报资料,提交原发证机关审核,原发证机关工作人员在运政系统待办事宜中对提交的电子证照申请事项予以审核,资料齐全的,予以审核通过,资料不齐的,说明缘由,予以退回补充。审核通过的,在“运证通”APP端自动生成电子证照。
(二)跨省通办: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可通过“运证通”APP办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诚信考核、换证、补证等),在首页相关功能模块按提示逐步填报资料,提交原发证机关审核,原发证机关工作人员在运政系统待办事宜中对申请事项予以审核,资料齐全的,予以审核通过,资料不齐的,说明缘由,予以退回补充。
三、运用方式
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和从业人员可在“运证通APP”、“道运通APP”、“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微信小程序等移动端“亮证”,交通执法部门在路检路查工作中予以认可。解决传统证照需提交纸质照片,线下传递效率低等问题,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启用后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签注和继续教育认定将在电子证照上展现,并在相关业务办理完成后自动更新,道路运输车辆年审通过后相关年审信息将自动在电子证照上更新,无需现场签注,“跨省通办”等网上业务将实现“一次都不用跑”的目标。
特此公告。
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