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狮泉河河段存在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往河道倾倒现象,导致河流污染”转办案件边督边改办理情况
文章来源:阿里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11日 22:03 浏览:
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狮泉河河段,存在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往河道倾倒现象,导致河流污染。属第15批次交办案件,受理编号:D2XZ202204080047,任务编号:环督(藏)转〔20220015〕号。
经核实确定,此案件涉及相关问题属实。
4月10日18点,阿里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相关人员对狮泉河河道沿线是否还存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经查,狮泉河河道沿线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已清理完毕。
4月11日,一是地区水利局、噶尔县水利局等部门对狮泉河城区河道水面及河道沿线开展巡查活动。二是督促环卫工人随时做好垃圾清理准备工作,一旦发现河面或河道沿线存在垃圾,要第一时间进行清理。
下一步,严格进行监管,防止问题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