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行署: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指挥部第九次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全地区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全面了解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进展情况,根据《阿里地区2018年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和行署领导指示精神,经地区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行办督查室牵头,地区卫生计生委调研员洛桑多吉带队,于6月8日至15日,对七县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督查组采取查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座谈、现场核查等形式,在各县分管县长和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的陪同下,对革吉、改则、措勤、普兰、札达、噶尔、日土七县进行了督导检查,内容包括各县人民政府对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重视程度、传染源监督管理、全人群核查情况、犬驱虫与控制情况、动物及其产品检疫监管、患者救治情况、流浪狗收容站建设及管理、流浪犬抓捕情况、家犬登记管理、寺庙开展包虫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情况、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包虫病患者及其家属进行生活救助和扶贫解困工作情况、是否将包虫病防治工作纳入强基惠民工作内容、在校学生宣传教育情况、对包虫病患者建档立卡情况、抗包虫药物出入库登记情况等。从督查情况看,各县、乡镇均存在领导重视程度不够、文字材料不全、有关负责人不在场或工作思路混乱、各相关责任部门缺乏联动配合等问题,其中日土县较为突出。大部分县城、乡镇街道及其公路沿线均发现流浪狗收容不到位的问题。
二、督查情况
(一)对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重视情况。大部分县按照《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方案(2017-2020)》相关要求,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县长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规章制度。除日土县外,2017年开始其余各县均从本级财政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开展包虫病相关工作,积极召开由主要领导主持的包虫病工作推进会,制定了宣传栏,并将领导小组成员、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相关文件等资料进行上墙,全面安排部署各项工作。
(二)包虫病患者及其家属生活救助和扶贫解困工作情况。在地委、行署及各县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目前包虫病已列入免费治疗范畴,但因包虫病患者缺乏劳动能力,依然是导致农牧民群众致贫或返贫的重要原因之一。从2018年开始,各县相关部门已将包虫病患者及其家属列为生活救助对象,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强基惠民政策范畴。
(三)包虫病人群核查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一是2017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地委、行署领导的高度重视下,阿里地区顺利完成95752名农牧民全人群筛查任务,筛查确诊包虫病患者1042例。二是按照《阿里地区犬只规范管理办法》,将犬只规范管理纳入村规民约,坚持科学管理、规范管理。截至目前,全地区共抓捕收容流浪犬2463只、捕杀6056只,家犬登记4872只。三是严格落实“犬犬投药、月月驱虫”工作。截至目前,共发放犬驱虫药物74万粒,开展犬驱虫8250余只。四是加强畜间疫情防控,全面开展动物包虫病疫情监测、羔羊免疫、犬驱虫和犬粪无害化处置等防治工作,其中牲畜包虫病强制免疫31.83万只(匹),免疫密度100%。各县均建立了流浪犬(临时)收容站,加强对流浪犬的抓捕及饲养管理,从源头上防止包虫病的传播。五是各县加大了基层水利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农牧民饮水工程和区域水源保护工作,确保用水安全,发挥好水利工程在包虫病防治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四)包虫病患者救治及建档立卡、随访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包虫病患者救治方面:手术及药物治疗是包虫病患者的主要解决途径,也是2018年包虫病防治的重点工作。为更好的完成工作目标,我地区制定了详细的手术计划,并要求各县卫计委抽调专人负责包虫病患者就医治疗的接送工作,各县对2017年筛查中发现的包虫病患者进行了分类,对符合药物治疗的患者开展了药物治疗工作。截止6月15日,全地区完成手术治疗100例,药物治疗率达到了100%。二是包虫病患者建档立卡方面:除日土县外,其余各县对包虫病患者情况进行了建档立卡,建档立卡率达100%。三是包虫病病人随访、复查方面:各县每月对包虫病患者进行肝功、B超复查、服药情况及药物不良反应等内容进行随访,对每位患者病情变化进行详细了解登记。
(五)流浪犬收容站建设、管理,流浪犬抓捕及家犬登记管理工作情况。一是2017年流浪犬收容站建设工作除噶尔县完成外,其余各县正在开展前期工作。截至6月15日,其中普兰、札达、措勤、日土四县已完成项目前期工作进入招投标阶段;革吉县正在征地、普兰县正在做可研和初步设计概算评审。地区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督导组已要求各县抓紧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尽快开工建设。二是流浪犬抓捕工作存在领导重视不够、工作推动不力现象,各县城区及县城周边均存在流浪犬游荡现象。三是流浪犬临时收容站管理不够规范,除札达县建立了完善的流浪犬消毒台账、死亡台账、数量台账及管理制度外,其余各县均未建立相关台账;各县对犬粪及死亡犬只未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四是家犬登记挂牌制度未得到严格落实,札达,日土两县未落实家养犬户户登记工作。五是除日土、革吉两县无饲养员外,其余各县配备了专门饲养员,并给饲养员配发了相应的防护设备,严格落实收容所卫生工作要求。
(六)抗包虫病药物出入库登记工作情况。抗包虫病药(阿苯达唑)是高效低毒的广普驱虫药,属于处方药,只有具备处方权的医生才具有发放资格。除日土县外,其余各县根据相关要求制定了药物出入库及发放登记制度,建立了药物出入库及发放台账。
(七)包虫病宣传教育工作情况。通过现场听取汇报及查阅相关资料,各县按照《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方案(2017-2020)》中关于宣传教育工作相关要求,充分发挥驻村驻寺干部作用,利用不同场合积极组织农牧民群众、寺庙僧尼及在校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包虫病防治宣传活动。但通过走访周边群众,询问相关包虫病防治知识时,发现关于包虫病的一些核心信息及防治方法等知晓率较低。甚至于没有及时对部分收容所饲养员开展包虫病相关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饲养员防护意识淡薄。
三、存在问题
从督查掌握的情况看,各县在推进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工作重视情况方面。包虫病综合防治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生工作,区党委、政府和地委、行署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印发文件,对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进行了部署和推动。通过此次督查发现,一是部分县主要领导对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重视不够,压实责任不到位,没有及时传达相关会议精神,对各责任单位缺乏监管督促;二是各县成员单位对包虫病综合防治知识知晓率较低,对各自工作职责不明确,部分县从未召开责任部门联席会议;三是大部分责任单位简报等文字资料不全,开展的工作缺乏佐证资料。
(二)规范药物治疗方面。药物治疗作为包虫病患者首选的治疗手段,规范化服药直接影响包虫病整体防治工作。此次督导发现,一是除普兰、噶尔两县外,其余各县普遍存在药物由无处方权的医生分发。二是对于药物剂量、疗程、适应症等不明确,存在不规范化治疗。三是药物出入库信息登记不够完整。
(三)建档立卡方面。大部分县按照要求对包虫病患者开展了建档立卡工作,但建档立卡质量较差,工作人员对建档工作意识淡薄,存在不填、乱填等现象,档案中缺少核心信息,无法提供首诊记录、附检查单、B超单、复检肝肾功能检查单、手术后出院小结、随访记录等完整的病历资料。
(四)流浪犬管理及收容站建设方面。一是流浪犬临时收容站缺乏规范管理。除札达县外,其余各县未建立流浪犬消毒台账、死亡台账、数量台账,相关管理制度不全。部分县对死亡犬只未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家犬登记挂牌制度未得到严格落实,札达,日土两县均未落实家养犬入户登记工作。日土、革吉两县未聘请专门饲养员,部分县未给饲养员配发相应的防护设备,饲养员未及时对收容所卫生进行打扫,尤其革吉县盐湖乡,对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未将包虫病防治工作以及家犬登记、流浪狗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二是流浪狗收容站建设项目进展缓慢,截至6月15日,革吉县还在办理征地手续、普兰县正在做可研和初步设计概算评审,其余四县刚完成项目前期工作,未开展招投标,要确保在8月底前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存在较大困难。
(五)包虫病防治宣传教育方面。在督查过程中发现,各县虽然开展了包虫病防治宣传工作,但还存在宣传力度广度不够现象,尤其是一些偏远乡镇,还存在大量工作盲区。如部分宣传仅限于乡 (镇)内宣传栏或部分学校,而大部分村(居)+未发现宣传痕迹。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排部署。一是各县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阿里地区2018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将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并下发至各乡(镇)、村(居),主要领导要积极召开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部门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持续做好包虫病综合防治各项工作。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以及疫情通报工作,特别是犬只管理和中间宿主(牛、羊等)的检测和监测方面,及时将检测和监测结果反馈给各县包防办,确保及时发现疑似包虫病患病牲畜并及时处置。三是各县分管县长定期对各乡镇、村居以及各责任单位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时限,确保各项包虫病防治工作落实到位。四是各责任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文字资料,及时将简报信息上报各县包防办,做到工作全过程留痕,闭环式管理。
(二)加强包虫病患者的治疗、随访管理及建档立卡工作。由地区卫生计生委牵头组织相关医疗卫生单位,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方案(2017-2020年)》要求,继续做好包虫病患者的治疗、随访管理及建档立卡工作。一是确保发放包虫病药物的医生必须具有处方权,对药物的出入库必须进行详细的登记。二是进一步加强对相关医务人员的培训,确保相关医务人员明确包虫病药物剂量、疗程、适应症等情况,进一步规范化治疗。三是进一完善包虫病患者建档立卡和对包虫病患者随访管理工作,详细登记患者信息,制定随访时间、明确随访机构等,完成“积极救治包虫病患者,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患者应治尽治”的目标。
(三)加大家犬、流浪犬管理力度,抓紧推进收容站项目建设工作。为切实防止包虫病对农牧民群众生命造成的危害,从源头上控制传染源,应进一步加大对犬只的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家养犬排查工作,建立家养犬信息库,详细登记家养犬毛色、年龄、雌雄及犬主等信息,确保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在源头上得到有效控制。二是进一步加强对临时收容站的监督管理。各县必须聘请专业饲养员,建立健全流浪犬消毒台账、死亡台账、数量台账及管理制度,定时打扫收容站卫生,对死亡犬只必须按相关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为确保饲养员人身安全,建议对每个流浪犬收容所配备麻醉枪,用于开展流浪狗手术、分类饲养、治疗及救助等工作。为更好的处理死亡犬只,建议每个流浪犬收容站配备无害化处理设备(预计每台设备20万左右)。三是加快推进流浪狗收容站建设项目,各县相关单位要抓紧跑办,务必于7月中旬开工建设,9月底前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进一步加强包虫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农牧民包虫病防护意识,各县宣传、教育部门及驻村驻寺工作队应按照《2018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方案》要求,采取宣讲、板报、媒体、宣传栏、宣传册、海报等多种形式对在校学生、寺庙僧尼及农牧民群众普及包虫病防治知识和预防技巧,呼吁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包虫病防治活动,进一步促进和增强农牧民健康观念。
(五)进一步建立健全督察问责制度。各级政府部门要强化督察职能,健全问责机制,更好发挥督察问责在打通关节、疏通堵点、提高质量中的作用。对已经出台的方案要全程跟踪,重点督促检查方案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列出清单、明确责任、挂账整改,确保督在实处,察在要害。对衔接不力、推诿扯皮、进展较慢、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及个人,要采取逐级问责,该约谈的约谈,该通报的通报,确保全区包虫病综合防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特此报告。
阿里地区行办督查室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