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9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地区移交第15批1件群众信访举报案件(举报内容属实)。截止2022年4月18日,已办结1件。
附:《阿里地区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15批)》
阿里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9日
附件
阿里地区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15批)
(2022年4月19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XZ202204080047 |
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狮泉河河段,存在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往河道倾倒现象,导致河流污染。 |
阿里地区噶尔县 |
水 |
1.2022年4月9日,噶尔县会同阿里地区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赴现场进行核查。狮泉河城区西桥左侧存在建筑垃圾,狮泉河城区段水面有漂浮物、两岸存在生活垃圾,康乐新居河段存在粪便。 2.4月9日,地区环境监测中心对噶尔县狮泉河上、中、下游的水质进行了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上中下3个采样点氨氮分别为0.12mg/L、0.22mg/L、0.1mg/L,化学需氧量分别为16.9mg/L、13.74mg/L、16.37mg/L,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
属实 |
1.2022年4月9日至10日,噶尔县组织装载机1台、路面养护清洗机2台、环卫工人10名,集中清理河道建筑、生活垃圾。共清理各类生活垃圾0.15吨、建筑垃圾0.4吨,并及时将生活垃圾运至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转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点。 2.4月10日,地区生态环境局在狮泉河镇康乐新居组织群众开展了“手牵手根治环境脏乱差、心连心创建卫生洁净美”为主题的宣传宣讲活动,现场宣传讲解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法规知识,印发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手册和宣传物品,引导群众树牢爱河护河的环境保护意识。 下一步,地区将严格执行河湖长日常巡河巡查制度,持续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加大狮泉河段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问题不再反弹。 |
已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