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第31批)
文章来源: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官网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05日 10:59 浏览:
2022年4月25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地区移交第31批1件群众信访举报案件(举报内容不属实)。截止2022年5月4日,已办结1件。
附:《阿里地区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31批)》
阿里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
附件
阿里地区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31批)
(2022年5月5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XZ202204240010 |
阿里地区普兰县霍尔乡贡珠村,某单位旁边有一砖厂无相关手续,检查组一来就停工。平时扬尘大,油污、垃圾特别多,对环境造成很大影响。 |
阿里地区普兰县 |
大气 土壤 |
2022年4月25日,普兰县组织相关部门赴现场核查。该砖厂手续齐全,于2020年6月开工,2021年4月因原料供应问题,无法进行正常生产随即停工。企业负责人表示该砖厂后续不再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厂内按照环评和验收报告的要求,规范设置了垃圾收集、公厕、蓄水池、防尘网等。因停工时间较长,上述设施有部分损毁,待场内制砖设备确定归属权后,将立即开展设备拆除转运、场地平整、地貌恢复等工作。检查过程中发现,砖厂周边卫生环境良好,地表土壤未受到污染。 |
不属实 |
下一步,阿里地区将督促该砖厂尽快完成设备拆除、场地恢复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预制行业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严厉打击生态环境破坏违法行为,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
已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