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两会时,一直备受关注的河长制湖长制成为今年两会的新热词。“全区建立五级河湖长体系,设立14000余名河湖长,近8万名水生态保护和村级水管员参与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清理各类垃圾6500多吨……河长制湖长制已经开始从‘有名’向‘有实’转变。”对于此项工作进展情况,自治区政协委员、自治区水利厅厅长孙献忠给了这样的回答。
出台相关意见 加强制度体系建设
我区内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6418条,总长度17.73万公里,常年水面面积大于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有808个,湖泊总面积达2.89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湖泊面积的31.7%。孙献忠介绍,截至2018年6月底,自治区、市地、县(区)、乡(镇)四级河长制工作方案全部印发实施。此外,印发了《西藏自治区关于全面落实湖长制加强湖泊管理保护的意见》,明确我区所有湖泊及水库纳入全面推行湖长制工作范围,截至2018年年底,涉及湖泊管理保护的市、县两级湖泊管理保护意见均已全部出台,我区全面建立湖长制。
孙献忠说,我区实行双总河长制,并在全区建立五级河湖长体系,共设立14000余名河湖长。自治区、市地、县(区)三级均成立河长制办公室,并充实了人员力量。各地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与脱贫攻坚工作紧密结合,截至目前,全区共落实近8万名水生态保护和村级水管员参与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与此同时,针对分布在无人区的河流,采用片区河湖长,实现河湖全覆盖。阿里地区还将河湖长体系延伸到村民小组、自然村和边境点,确保边境地区的河湖也有人管。
“我们还出台了部门联动、河湖长助理服务等制度,去年下半年,结合全面实施湖长制要求,各级河长办对各项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加强制度保障。”孙献忠说。
积极采取行动 河湖治理初见成效
孙献忠说,2018年,自治区总河长办公室以务实管用高效为目标,通过明察暗访,以暗访为主,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先后9次对各市地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各市地对所辖县(区)开展明察暗访40次,通过下发“一地一单”督办单等督促整改到位,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从“有名”向“有实”转变。
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自治区水利厅还组织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和规范整治行动,加快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指导督促市地开展河湖非法采砂整治工作。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组织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河湖沿线垃圾整治专项行动和垃圾围坝专项整治行动,共排查河湖“四乱”问题485个,整改396个,各地开展垃圾清理活动4500多次,清理各类垃圾6500多吨,垃圾围坝现象基本杜绝,河湖水环境有效改善。
自我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以来,人民群众保护河湖生态环境的意识逐步提高,水域岸线垃圾乱堆、乱倒、乱弃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河湖水质保持良好,河畅、水清、岸绿的景象随处可见。
责任编辑:董秀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