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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2019年度“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启动
文章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西藏商报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5日 09:22    浏览:

近日,西藏2019年度“十大法治人物”评选表彰活动正式启动。记者了解到,申报评审采取市(地)、区(中)直单位、两新组织、人民团体推荐、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推荐(自荐)的申报方式,按照初筛初评、网络投票、评审委员会最终评议三个流程开展评选。申报评选分单位推荐和个人推荐。单位推荐的,申报材料需加盖公章;个人推荐的,申报材料需真实署名并附推荐人身份证复印件。

首次评选表彰“十大法治人物”

近日,以“弘扬法治精神,共建法治西藏”为主题的西藏2019年度“十大法治人物”评选表彰活动正式启动。记者获悉,这是西藏首次评选表彰“十大法治人物”。

评选范围包括为推动法治西藏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在全区乃至全国范围内引起过全社会广泛关注,人物事迹有感召力和感染力的先进典型;在执法司法普法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广泛社会影响,传播法治正能量的先进典型;围绕法治西藏建设主线,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先进典型;全区各行业各领域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农牧民群众和青少年学生中为法治西藏建设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先进典型。

评选原则一是坚持政治性原则;二是坚持服务法治原则;三是坚持典型示范原则;四是坚持突出基层原则。其中,对先进人物的甄选必须严格标准、宁缺毋滥,坚决反对“敷衍凑数式评选”“轮流坐庄式评选”等形式主义,人物主要事迹必须得到人民群众广泛认同;必须坚持向斗争一线、向基层一线倾斜,切实将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人物树起来、将感人至深具有普遍带动意义的典型事迹推出来。

此次评选共有三个流程

申报评审采取市(地)、区(中)直单位、两新组织、人民团体推荐、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推荐(自荐)的申报方式,按照初筛初评、网络投票、评审委员会最终评议三个流程开展评选。

评审机构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大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自治区政协办公厅、自治区党委依法治藏办、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区党委政法委联合组成评审委员会,同时邀请有关专家、新闻媒体从业者、人民团体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评审。

申报评选分单位推荐和个人推荐。单位推荐的,申报材料需加盖公章;个人推荐的,申报材料需真实署名并附推荐人身份证复印件。请将加盖公章或签名的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以及相关图片、视频影像资料送至区党委依法治藏办秘书处或发送至邮箱xzpfhd@163.com(邮件主题格式:“法治人物+推荐单位或者个人姓名+标题”),所有申报材料于25日前报送至区党委依法治藏办秘书处。(记者 刘欢)

责任编辑:罗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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