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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城关区个人创办企业 给予5万元扶持资金
文章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西藏商报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25日 09:13    浏览:

为促进就业,今年,拉萨市城关区人社局根据相关政策制定了就业创业奖励实施细则。就业奖励分为个人奖励和企业奖励,个人奖励为城关区户籍高校毕业生、低收入群体(16-59周岁)、建档立卡户及跨县区搬迁至城关区的易地搬迁贫困户(16-59周岁)。在企业就业并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同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给予个人包干就业奖励2万元/年,最高可享受5年。

企业奖励为吸纳城关区户籍高校毕业生、低收入群体、建档立卡户及跨县区搬迁至城关区的易地搬迁贫困户,并按现行政策规定参加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城关区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企业(不包括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现的吸纳就业),给予企业奖励5千元/人/年。

各类用人企业吸纳城关区户籍高校毕业生、低收入群体、建档立卡户及跨县区搬迁至城关区的易地搬迁贫困户就业后,可持申报材料向城关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同时,记者了解到,创业奖励对象为城关区户籍高校毕业生、低收入群体、建档立卡户及跨县区搬迁至城关区的易地搬迁贫困户,2018年1月1日后取得营业执照,成功经营1年以上。

对个人创办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创业扶持资金;对2人合伙创办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扶持资金;对3人合伙创办的企业,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创业扶持资金;对4人及以上合伙创办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扶持资金。(记者 次吉 实习生 格桑卓玛)

责任编辑:央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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