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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林芝:聚指成拳 打造案件审理“快车道”
文章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10日 19:01    浏览:

“格桑次仁侵占扶贫项目资金的案件、布穷在申报精准扶贫岗位中优亲厚友的案件,经案件审理小组审理完成,现将审理发现问题进行反馈,请根据案件实际对案件程序、证据材料进行核实补充完善……”这是西藏林芝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小组给出的一张问题清单,也是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力协作、提升案件查办质效的一个缩影。

案件审理工作是案件质量的关口、出口、窗口,起到监督制约审核把关作用。林芝市纪委监委围绕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这一目标,持续推进案件审理工作创新,建立案件审理“人才库”和“资料库”,推动解决纪委监委机关与派驻机构、县(区)纪委监委自办案件审理质量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不断提高案件审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建立‘人才库’以前,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没有专门的审理机构和专职审理人员,各县(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人员调整也比较频繁,业务水平不一,导致审理工作走流程、重复审、‘形式审’等现象不时出现。”林芝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王晓荣说。

创新是解决问题的有力抓手。今年以来,林芝纪委监委通过组织7县(区)纪委监委16名案件审理人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确定的8名内审人员分批分期跟案学习、开展模拟实战后,与市纪委监委4名案件审理人员,共28人组成首批案件审理“人才库”。按照要求,市纪委监委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案件审理“人才库”成员采取“名单式”统一管理,将分散的审理力量集中起来打造审理团队,形成统一指挥、上下联动的工作模式。

很快,聚指成拳的举措有效解决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质量“长短腿”问题。“不用再请援手是一方面,质的提升更令人欣喜,案件审理质量更加有保证。”林芝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仁青尼玛介绍。

不仅如此,为拓展审理覆盖面,扩大创新成效,林芝市纪委监委加强对各县(区)纪委监委下放审理权限的一级科员及以下党员干部轻处分案件的事前指导和事后监督,必要时进行实地指导;对“县案市审”案件由原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包办审核,改由县(区)纪委监委案件主审人员全程跟案,负责完成内部审理和协助审核,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面对面进行业务指导,提高了各县(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办案效率。

此外,纪检监察机关建立案件审理“资料库”,收集整理党纪条规、法律法规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组部、人社部、自治区纪委监委出台的涉及党员干部管理权限规定,受处分人员考核、工资待遇处理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以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有关执纪审理疑难解答,编印了《林芝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文件汇编》上下册100套,发放给委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和各县(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以便案件审理人员更好地学习掌握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等知识,不断提高兼职审理队伍业务水平,为推动全市案件审理高质量发展奠定了人才基础。

“建立审理‘人才库’和‘资料库’是在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的大背景下,为进一步适应新形势下案件审理工作需要,发挥人才第一资源引领支撑作用的重要举措,为解决全市审理人员不足、专项业务不精等问题提供了有力保障。”林芝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探索设立临时“派驻纪检监察组案件审理室”,抽派案件审理“人才库”成员对派驻纪检监察组自办案件实行交叉审理,把审理优势转化为审查优势,不断拓展和深化案件审理工作。(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 刘青霞 毛婧)

责任编辑:彭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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