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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出台措施支持高校毕业生区外就业创业 区外创业可申领5万元启动资金
文章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19日 08:55    浏览:

本网拉萨7月18日讯(记者 赵越)为进一步引导拉萨籍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在区外积极就业创业,日前,拉萨市制定并出台《拉萨市促进拉萨籍高校毕业生区外就业创业的具体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规定,拉萨籍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区外就业住房补贴。在区外就业的,按月给予住房补贴,其中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就业的按1500元/月补贴,在其它城市就业的按1000元/月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5年。在区外连续就业满3年的,一次性给予15000元区外稳定就业奖励;在区外人社部门认定的见习基地见习的,见习期间按西藏自治区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按月给予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在区外自主创业的,给予50000元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支持。租赁场地创业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每年可申请不超过20000元场租水电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区内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推介一名拉萨籍高校毕业生到区外就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介绍补贴。

根据《措施》,拉萨市还将协调北京、江苏对口援藏省市,每年分别提供200个机关事业单位岗位、200个以上企业岗位,组织100名以上拉萨籍高校毕业生赴内地开展就业创业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同时,建立就业援藏工作联络和定期沟通回访机制,加强与对口援藏省市对接衔接,定期对拉萨籍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形势政策宣讲和就业创业指导,开发对接就业岗位等工作,统筹做好区外就业服务工作。

责任编辑:唐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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