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院首例民事速裁案件。经过半个小时的庭审,原、被告双方委托代理律师进行了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由于被告拒绝调解,短暂休庭之后,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被告5日内向原告退返水泥预付款172080元并支付违约金51264元。
事情是这样的,2019年1月4日,原、被告签订《购销合同》,约定由被告向原告供销某型号水泥3000吨,单价为每吨450元,总金额为135万元,按照先款后货的方式进行交易,最终以实际入库数量进行结算。合同签订后,原告分别于2019年1月5日、3月11日、3月16日依次向被告转账支付水泥款65万元,被告从2019年1月9日起至4月29日止,共计向原告供货944吨,供货金额为477920元,之后被告再未向原告供货,2019年10月25日,被告向原告出具一份《欠款说明》,确认尚欠原告水泥款172080元,并承诺于2019年11月30日之前退还,否则,愿意按每天300元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并支付2019年6月23日至10月25日期间的损失共计1万元。
今年8月1日,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向城关区人民法院提交材料,申请立案,10日,城关区人民法院立案。
17日早上10点刚过,随着原、被告委托人、书记员、审判员入场,在确定了原、被告双方身份后,城关区人民法院首例民事速裁案件正式开庭审理。在半个小时的庭审中,举证质证、辩论等该有的程序都不曾略过,由于原告、被告均未到场,法庭决定休庭,请双方代理人协调原告、被告是否需要调解。经协调,被告拒绝调解,短暂的休庭后,城关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5日内向原告退返水泥预付款172080元并支付违约金51264元。
“从8月1日提交材料到8月11日立案再到8月17日开庭审理,只用了不到20天的时间。”原告委托人、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律师袁溥钰告诉记者,“虽然时间短,但是该有的程序都有,在节省时间的同时,保证了司法公正,在我看来,这就是以速裁方式审理案件的优势。”
城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冬梅说:“近年来,法院系统的案件量在逐年攀升,面临着案多人少的问题。以速裁方式审理案件是在简易程序办理案件的基础上更简便化,减少当事人的诉累,能够便捷高效地处理一些简易的民事案件。”
据了解,案件事实清楚的、原被告双方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都可以用速裁的方式来进行审理,一般情况下,从立案到审结只需要不到20天的时间。“用速裁的方式审理案件可以最大限度地便捷当事人,也极大地降低了法院自身审判团队的压力。”冬梅告诉记者。
责任编辑:彭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