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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一年来依法履职促跨越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4年01月08日 11:01    浏览:

依法履职促跨越——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一年来工作综述

——审查批准拉萨市老城区保护条例,把老城区的保护、利用、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提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调研意见,推进了我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

——正式启动对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立法后评估工作;

——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举单位和选民制度,拓宽了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

2013年,在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区党委部署,围绕发展稳定,依法行使职权,不断开拓创新,立法、监督、代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推进我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保障。

立法:以人为本提高质量

一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科学编制本届人大常委会5年立法规划,确定39件立法项目,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努力提高立法质量。

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修订水法实施办法、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水资源规划、利用、保护和水土流失预防、治理、监督等方面的规定;审查批准了拉萨市老城区保护条例,把老城区的保护、利用、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实施办法、无线电管理条例两件法规草案进行了初审。

修订了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完善残疾人政治、文化、教育、就业、社保和提供无障碍环境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增强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保障了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物质文化成果。为促进依法行政、简政放权,修订了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的规定,提高罚款限额标准,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促进依法行政;适应精简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需要,对环境保护条例、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和档案法实施办法中有关登记、备案、许可等内容进行了修正,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促进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进一步发挥。一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共修改地方性法规8件、初审2件,审查批准1件,对1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充分发挥了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还注重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努力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完善人大主导、部门起草、专家论证、群众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立法调研、评估、咨询、论证工作,提前介入、把握重点、解决难点,对有较大争议的内容和不同意见,反复研究协商,协调利益关系,突出地方特色,提高法规的可行性;正式启动了对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立法后评估工作;坚持问法于民,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围绕法规草案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有关方面深入讨论,认真研究吸纳人民群众、人大代表对法规草案的意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使立法更好地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一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共召开立法座谈会50余次、专家论证会10余次,充分体现了民意诉求。

监督:推进民主讲求实效

一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共对9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调研11项,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西藏行”活动,推动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和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情况的报告,调整预算变化;针对“十二五”规划实施和中期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强化科技创新,优化发展环境,发挥项目效益,发展特色产业,圆满完成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对旅游条例、保守国家秘密法、义务教育法及实施办法、文物保护法及文物保护条例、湿地保护条例、气象法及气象条例等进行了执法检查,对全区“惠僧利寺”政策落实情况和寺庙“六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听取审议了我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农牧区医疗保障、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对社会保障工作进行了调研。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推进民主法制,着力加强民主政治,提出了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调研意见,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听取审议了全区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在我区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对我区人口较少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进行调研,要求把历史悠久、底蕴深厚、风格独特的民族文化发扬光大,实现保护与发展双赢;深入开展以“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西藏”为主题的“中华环保世纪行——西藏行”活动,广泛宣传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政策。

代表:完善制度履职尽责

一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实施代表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督办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301件,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计划解决的占总数的82.3%。实施高海拔地区学校校舍保暖工程、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加强人代会期间计划和财政审议等一批建议的办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完善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举单位和选民制度,使人大代表及时了解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为代表行使职权创造条件,进一步拓宽了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围绕非公企业发展和供暖工程、食品安全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开展了12次调研和视察,形成10余篇报告,所提建议得到较好落实。同时,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及专工委的参与,每次常委会会议邀请自治区人大代表、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人数分别从2名增加到10名,50多名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和专工委活动,充分吸纳代表建议,促进了常委会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

稳定:加强信访督办 着力化解矛盾

按照区党委部署,一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部分领导深入地区和寺庙,采取实地检查、座谈会等方式,认真检查各项维稳措施落实情况,提出整改要求。选派27名干部进村驻寺和担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以开展平安乡村建设、“先进双联户”创建评选为抓手,认真落实各项维稳措施,把各类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为促进基层发展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2批(件)、93人(次),深入分析、综合研判信访件中反映的突出问题,提出办理建议,并加强对重要信访件的转交督办,促进问题解决,妥善化解矛盾,增加社会和谐。

同时,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服务国家总体外交、服务西藏发展稳定原则,积极开展涉藏外事工作,一年来,组织5批次团组出访美国、加拿大、比利时、法国等7个国家,围绕正面宣传西藏和深入揭批十四世达赖集团两项主要任务,大力宣传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和各族人民当家做主的伟大实践,坚决回击西方敌对势力和十四世达赖集团的污蔑和攻击,为社会主义新西藏建设营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

责任编辑:德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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