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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累计投入4000余万元保护继承西藏传统文化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2年06月19日 16:20    浏览:

自西藏和平解放以来,从党中央、国务院到自治区党委、政府都历来高度重视西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继承,不仅从政策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而且投入大量的经费和项目,有力地推动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目前,西藏共有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曲艺、传统戏剧、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民俗等10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覆盖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包含的所有资源种类。通过近年普查,共发现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近800个。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相关负责人说:“近7年来,国家累计投入保护经费近4100万元,专项用于西藏国家级项目的保护和传承工作,为西藏开展国家级名录的资料收集整理、宣传交流培训、传承艺人保护、传承活动开展、保护场所建设等方面提供了重要物质基础。”

“保护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为开展普查、保护,组织传承活动和民俗节庆活动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自治区文化厅社文处负责人尼玛说。

据了解,去年,西藏将《西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颁布工作列入“十二五”计划,全面启动了前期调研和起草工作。自治区文化厅已完成《条例》初稿的撰写工作,并由自治区法制办初步审查通过,目前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当中。去年以来,全区所有地(市)都健全和完善了非遗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为加大对项目保护单位和传承人的引导、培训力度,西藏积极采取在区内集中培训、区外学习交流等各种方式,提高项目保护单位和传承人履行职责和义务的能力和水平。去年,西藏还集中开展了国家级项目和传承人履职情况督查活动,发现西藏76个国家级项目中60个项目存续情况良好,占79%,无消亡项目;44个项目保护单位中87.2%履职情况良好、47个国家级传承人中45人义务履行情况较好。

与此同时,西藏采取命名、提供平台、引导和扶持等措施,积极鼓励项目保护单位开展生产性保护工作。藏药、唐卡、藏香等国家级项目的保护单位在保持传统工艺原真性的基础上,积极适应市场需要,不断提升文化的内涵和艺术价值,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全区首批30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被命名。

为确保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得到有效保护和发展,近年来,西藏认真探索和实践整体性保护和生产性保护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2010年以来,西藏相继启动拉萨河文化生态保护区和日喀则地区吉隆沟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申报工作,这两个申报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通过援藏渠道,林芝地区开展了尼洋河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研究工作,其他地区也将整体性保护规划纳入了“十二五”规划。

藏戏被列入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以来,藏戏的保护、传承、发展工作正日趋完善。为切实传承和发展藏戏艺术,近两年来,在保护经费的支持下,西藏全面启动并开展了全区民间藏戏队伍的整体保护工作,全区30余支民间藏戏队得到恢复组建和发展壮大,极大地带动了全区藏戏艺人传承和发展藏戏艺术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据介绍,近年来,西藏严格按照保护工作原则,积极探索和积累符合西藏地域特色、文化特点的有益经验和做法,取得了较好成绩。目前,藏戏、《格萨尔》被列入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76个项目入选国家级名录、47名代表传承人入选国家级传承人名录;222个项目入选自治区级名录、221名传承人入选自治区级传承人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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