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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这样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法治宣传活动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30日 17:55    浏览:

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地区各级各部门积极作为、主动担当,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精心准备,做好部署

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发生后,地区普法办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结合我地区实际制定并印发《关于开展防控疫情专项法治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宣传重点、职责分工、工作要求等。同时制定并印发《关于开展3月“法治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把防控疫情法治宣传纳入3月“法治宣传月”重点内容和全年工作计划,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创新方式方法,推动线上普法

结合疫情防控期问法治宣传教育“宜散不宜聚”的实际,各级各部门创新普法方式、改进工作思路,打破传统普法模式,充分运用广播电视、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LED等媒介,大力开展线上普法活动。一是组织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阿里分院、地区公安处“三官”(法官、检察官、警官)和地区交通综合执法部门等行政执法人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摄制普法短视频,发布到广播电视、网络平台,推动线上普法活动。二是阿里广播电视台认真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通过开设专题,在重要时段播放藏汉双语法律法规知识,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三是地区普法办与三大运营商(移动、联通、电信)沟通协调,积极推送法治宣传短信,结合我地区农牧民群众实际,以藏汉双语形式向农牧民群众发送法治宣传彩信。疫情发生以来,阿里地区普法办把握不同时间节点精准靶向的向公职人员、农牧民群众等各类群体,个性定制发送普法短信8万条;彩信4万多条,以此弘扬法治精神,传递普法信息,切实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四是根据自治区普法办统一安排,认真组织全地区各级各部门国家公职人员积极参与“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主题的普法线上答题活动。全地区线上答题活动共参与10666人;合格率100%。五是充分发挥新型媒体在防控疫情法治宣传中的特殊作用,进一步推动“法治阿里”微信公众号提档升级,坚持每日推送藏汉双语法律法规知识,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录制法治宣传视频,推送到“法治阿里”微信公众号上。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全国普法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当前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等内容。线上受教育人数达2万多人次。同时,各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推送疫情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三、形成声势,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为进一步提高公民法治意识,引导公民自觉学法,地区普法办印制疫情防控相关的普法宣传资料,并组织普法工作人员,出动多媒体宣传车,悬挂展板、横幅,播放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深入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医疗机构、集中留观点、公安检查站、便民警务站、政务服务中心、大型超市等发放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疫情知识。还为集中留观点、公安检查站工作人员、一线民(辅)警发放矿泉水、方便面等慰问物资。二是广泛开展法治宣讲。充分利用横幅、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各类宣传载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在车站和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通过发放藏汉双语疫情防控相关法律知识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宣传。共悬挂横幅、张贴海报94多条。三是各县依托“一村一警”“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等社会力量以及双联户、便民警务站、驻村(驻寺)工作队、村(居)“两委”等基层力量依托三月“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向僧尼讲解了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反分裂法》等法律法规。共计开展了法治宣讲28次,受教育群众达到5万余人次,共发放宣传资料24579余份;解答法律咨询48人次。四是广泛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有效的利用法官、检察官、警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通过线上播放视频、走村入户等形式开展20次以案释法活动,阐释依法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等案例。

下一步,我地区将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宣传方式、提升宣传质量、扩大宣传范围、把握宣传实效,继续加强对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切实提高各族群众防治传染病的法治意识。

来源:地区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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