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尔县关于马泉小区和康乐新居一区解除静态管控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公告
〔2022〕5号
自疫情发生以来,噶尔县狮泉河镇马泉小区、康乐新居一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规定,积极开展“无疫小区”创建活动,构筑起群防群控的坚固防线,已连续两周无新增病例,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经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阿里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9月15日起狮泉河镇马泉小区、康乐新居一区解除静态管理,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授予马泉小区、康乐新居一区“无疫小区”称号。
三、小区居民要严格落实低风险区“人不出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要求,严禁擅自出入小区。若有特殊情况及时向小区或网格工作人员报告。
四、小区居民要严格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具体采样时间和地点以小区或网格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五、解除集中隔离人员返回小区后,要严格执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监测要求,按频次做好核酸检测,小区和网格工作人员要加强监督管理。
六、小区内人员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要做好个人防护,第一时间向所在小区或网格工作人员报告。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故意不报或瞒报有关情况、故意绕行躲避检查的,将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并从严从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小区内管理人员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小区内人员的服务引导和保障工作。
疫情不灭,抗疫不止!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广大居民朋友要继续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共同维护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用实际行动共同守护好美好健康的家园。以上措施自2022年9月15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噶尔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