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qyg/2025-00000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群艺馆
- 名 称:2025年阿里地区群众艺术馆部门预算
- 公文种类 :财政
- 发布日期:2025-04-02
目 录
第一部分西藏阿里地区群众艺术馆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西藏阿里地区群众艺术馆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西藏阿里地区群众艺术馆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阿里地区群众艺术馆概况
一、主要职责
策划组织地区性、示范性、导向性、持续性群众文化艺术活动,辅导培训群众文化艺术骨干,开展群众文化艺术调研、理论研究和群众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负责组织全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申报、保护、研究工作和数据库建设,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交流和保护工作;负责全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服务地区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西藏阿里地区群众艺术馆所属1个事业单位(正科级),分别为; 科级领导指数3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2名),实有在职人员10名。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63.01万元,比上年增加201.67万元,增长43.71%,主要原因是:增加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及公共文化项目经费增加;支出预算663.01万元,比上年增加201.67万元,增长43.71%,主要原因是:增加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及公共文化项目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40万元,比上年减少0.3万元,下降11.1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万元,比上年减少11.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把控,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2025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数。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1.69万元,比上年增加0.58万元,增长1.13%,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水费等支出有所增长。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4589平方米,车辆1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0万元。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4个,资金248.71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更新剧院音响 | 80 | 有效提高免费开放活动。 |
演出服装更新 | 24 | 有效提高免费开放活动。 |
象雄文化大舞台维护维修 | 44.43 | 有效提高免费开放活动。 |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 10 | 有效保护非遗产品。 |
公共文化服务资金 | 20.53 | 提高公共文化服务。 |
文化产业资金 | 6.74 | 提高公共文化服务。 |
录音棚设备更新 | 19 | 有效提高免费开放活动。 |
建设单位车棚 | 10 | 有效提高干部职工工作环境。 |
剧院演出人员化妆间等更新 | 5 | 有效提高演出人员环境。 |
单位公共区域供暖经费 | 12.94 | 满足干部职工供暖需求。 |
党建经费 | 1.9 | 有效运转党建各项活动。 |
工会经费 | 0.12 | 满足干部职工供暖需求。 |
增资补发 | 4.04 | 有效提高职工需求。 |
免费开放 | 10 | 有效提高免费开放活动。 |
七、政府债务情况
我部门2025年度预算无政府债务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