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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审计局
  • 名 称:2025年度阿里地区审计局部门预算
  • 公文种类 :财政
  • 发布日期:2025-04-02
2025年度阿里地区审计局部门预算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5-04-02 浏览:

 


第一部分 阿里地区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阿里地区审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阿里地区审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阿里地区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地区审计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区党委决策部署及地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地委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统筹推进全地区审计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地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地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和自治区、地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审计查出问题。

2.制订审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地委审计委员会和区审计厅提出年度地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向行署专员提出年度地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行署委托向人大地工委提出地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地委、行署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地区有关部门、县委和县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和自治区、地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地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地区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地区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地区投资和以地区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地区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地区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以及财务收支;地区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地委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地区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和自治区、地区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诉讼或行署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与县委和县政府共同领导县级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县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工作。组织县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变更、撤销或责成下级审计机关变更、撤销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审计机关负责人。

10.组织开展全地区审计系统的专业培训、审计科研和审计领域的交流活动,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1.承办区审计厅组织的审计事项。

12.完成地委、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一)地区审计局是行署工作部门,为正县级。

(二)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地区审计局,接受委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审计委员会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区审计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区审计工作规划、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委、委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地区审计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三)地区审计局设下列正科级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政务公开、信息、安全、信访、档案、督查、资产管理等工作,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组织制定机关管理有关制度和工作计划。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和党群工作等。负责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基本项目建设等工作承担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等工作。指导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基本项目建设等工作。联系特约审计员。

2.法规审理科。负责拟订审计业务管理相关制度,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起草审计结果公告。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下级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质量,变更、撤销或责成下级审计机关变更、撤销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承担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等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负责拟订审计项目计划、审计统计工作。牵头负责审计整改工作。承担行政诉讼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3.经济责任审计科。组织对委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县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

4.财政审计科(行政事业和企业审计科)。组织审计国家和自治区、地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地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县政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组织审计地区党政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地区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以及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地区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地区相关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行署及其他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5.电子数据审计科。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 

6.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组织审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建设运营情况。

7.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农业农村审计科)。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

(四)区审计局机关编制27名。部门领导职数5名(正县级2名,副县级3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21名。

(五)地区审计局下设所属事业单位为:

阿里地区政府投资审计中心:正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3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1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实行参照公务员管理,公益一类。

 主要职责:对行署安排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概(预)算执行情况和工程结算、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监督;依法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有关的建设、勘查、设计、施工、采购、供货等部门和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或审计调查;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涉及的招投标有关问题进行审计核查;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其他组织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完成地区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一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阿里地区审计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阿里地区审计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本部门收入预算2138.08元,比上年减少356.86万元,下降14.30%,主要原因是:审减临时工工资;支出预算2138.08万元,比上年减少356.86万元,下降14.30%,主要原因是:审减临时工工资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8.5万元,比上年减少0.9万元,下降4.6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上年减少0.9万元,下降47.36%,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压缩招待次数和人数,严格接待审批制度,反对铺张浪费,大力压缩公务接待费用。2025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4量,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6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本部门机关运经费安排180.29万元,比上年增加20.18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3人,其中:调入3人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1387.87平方米,车辆4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14.04万元,主要是:购买办公用品:投影仪保险箱、热水器、打印机等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9个,资金2138.08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预算数(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

阿里地区审计局“十三五”政府投资全覆盖审计项目

379(万元)

全面、准确、高效地完成阿里地区“十三五”期间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全覆盖工作,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合规、透明、高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公共利益,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政府债务情况2025年本部门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附件【阿里地区审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