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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公安处特警支队
  • 名 称:阿里地区公安处特警支队2025年预算
  • 公文种类 :其他
  • 发布日期:2025-04-03
阿里地区公安处特警支队2025年预算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5-04-03 浏览:


 


第一部分 西藏阿里地区公安处特警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阿里地区公安处特警支队概况


阿里地区公安处特警支队组建于2011年,系公安处下设副处级科室近年来,在公安厅党委阿里地委行署及公安处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和维护社会稳定为核心,以“预防打击,处置高效”为工作目标,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守护人民的幸福和安宁为己任,扎实开展各项维稳工作,出色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是一支特别讲忠诚、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战斗的过硬队伍

一、主要职责

参与处置暴力恐怖事件、严重暴力性犯罪事件、暴乱、骚乱事件、大规模聚众滋事等重大治安案件、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参与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担负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为困难群众提供紧急救助服务,承担其他应当由特警支队承担的特殊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此次预算公开单位为西藏阿里地区公安处特警支队机关。

西藏阿里地区公安处特警支队按照(藏公通[2012]112号执行),定编100人,内设5个行政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工监督科)、警务保障室、战训科、巡逻大队、特种勤务大队,均为正科级。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西藏阿里地区公安处特警支队机关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8468.13万元,上年收入预算数8476.64万元,比上年减少8.51万元,减少0.1%,主要原因是:减少装备经费。

支出预算8468.13万元,上年支出数8476.64万元,比上年减少8.51万元,减少0.1%,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经费支出减少。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23.91万元,上年三公经费数192.18万元,比上年减少68.27万元,下降35.5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0团组、0 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3.9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3.91万元,比上年减少68.27万元。)比上年减少68.27万元,下降35.5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特警支队无公务接待。2025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23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73.96万元,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数672.69万元,比上年增加1.27万元,增加0.19%,主要原因是:2025年加强了支队教官实战化培训工作力度,需要增加经费投入

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特警支队无本部门政府采购。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7988.02平方米,车辆23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22万元,主要是办公用的通用设备。


、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5个,资金906.27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预算数(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

业务装备经费

343.40

用于2025年购买警用装备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附件【特警2025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