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zx/2025-00000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名 称:阿里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 公文种类 :其他
- 发布日期:2025-05-14
2025年阿里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阿里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以就业为目标的办学原则,实施中等学历教育,在保障学生技术技能培养质量的基础上,加强文化基础教育,实现就业有能力、升学有基础,为社会培养新型技能人才。
(二)根据阿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市场需求,适时科学设置学校品牌特色专业和重点专业,适时调整相关专业结构,优化专业转型升级。
(三)负责建立与市场需求紧密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实施校企融合、工学结合、结构合理、灵活开放、自主发展的办学模式,提高教学质量。
(四)承担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建设校内外实验实训基地,开发校本教材模式,开展交流、合作办学、形成办学特色。
(五)健全企业参与制度,研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有关制度,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行业和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建立学校、企业、行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
(六)推动与行业企业共建技术工艺和产品开发中心、实验实训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成为技术技能积累与创新的重要载体。
(七)根据地区职业技能培训的总要求,面向劳动力市场和社会工作需要,以提高劳动者素质为主,广泛开展全方位的职业培训,使培训与择业、就业、转岗、转业紧密联系。
(八)配合地区人社局做好各种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发证等工作。
(九)组织学历提高辅导以及组织、协助社会成人教育有关培训工作。
(十)负责全校教职工工作;加强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负责全校教职工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全校教师资格证书,组织教师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学校人事制度改革。
(十一)负责学校党建、团建、理论宣传德育、国防宣传、安全卫生工作。
(十二)负责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推广工作,开展“双语”教学工作。
(十三)开展青少年体育和竞技体育发展,实施国家和自治区体育锻炼标准,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此次预算公开单位为西藏阿里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预算级次是教育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西藏阿里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正县级建制,西藏阿里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事业编制为100名,实有人员107人。部门领导职数6名(正县级2名,副县级4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11名,派出机构领导职数3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人员经费为全额财政拨款。
三、部门预算构成
我单位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9256.32万元,比上年增加2812.6万元,增长43.64%,主要原因是:为发展我地区职业教育水平国家投入2025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经费;支出预算9256.32万元,比上年增加2812.6万元,增长43.6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0万元,比上年0%,“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上年0%;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5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4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0万元,比上年减少14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1107.8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83.5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024.3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30369.1平方米,车辆4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50万元,主要是:购买专业设备。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63个,资金9259.32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 | 2165 | 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教学质量 |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政府债务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补助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