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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tjj/2025-00000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统计局
  • 名 称:2025年阿里地区统计局部门预算
  • 公文种类 :其他
  • 发布日期:2025-04-25
2025年阿里地区统计局部门预算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5-04-25 浏览:


 


第一部分 阿里地区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阿里地区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依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地区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贯彻实施国家统计调查计划和制订全地区统计指标体系;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地区统计工作,负责全地区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

建立健全全地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地区及各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地区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地区及各县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按照国家、自治区人民政府、行署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全地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和区情区力普查,统一协调全地区各县、各部门的社会经济抽样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地区的基本统计数据。

组织实施全地区农林牧渔业、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及运输、旅游、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和邮电企业的统计调查;搜集、汇总、整理、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等全地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组织实施全地区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搜集、汇总、整理、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能源、外资、外经等全地区基本统计数据。

组织全地区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地区行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全地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地委、行署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依法审批或者备案自治区下发统计调查项目、地区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组织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统计调查活动。

)指导各县统计工作负责全地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组织实施全地区统计职务评聘;监督管理由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投资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组织建立服务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地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地区统计数据库体系,制订各县、各部门统计数据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组织、推广计算机及传输技术在全地区统计工作中运行,指导各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承办地委、行署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阿里地区统计局内设3个行政机构(正科级),分别为:办公室、综合统计业务科 、统计执法监督科阿里地区统计局所属1个事业单位(正科级),为:城乡社会经济综合调查队。

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阿里地区统计局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073.97万元,比上年减少16.76万元,下降1.54%,主要原因是:2025年结转经费低于2024年;支出预算1073.97万元,比上年减少16.76万元,下降1.54%,主要原因是:去年支出部分含有2023年结转的项目经费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1.88万元,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8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9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因公出国及车辆购置计划,因此未安排相关费用。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3.28万元,比上年减少7.56万元,下降7.49%,主要原因是:相比上年度,有调出人员

政府采购情况

我部门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车辆2辆。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48万元,主要是:数据中心提升项目设备购置

、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26个,资金937.63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部门2025年度预算无政府债券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附件【144阿里地区统计局-部门预算公开表-(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