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上午,阿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2020年第一次会议在地区生态环境局四楼会议室召开。行署副专员段晓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地区生态环境局局长李小兵主持会议。
会上,地区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负责人就环评审批工作流程、办理时限和具体要求作了讲解;各参会单位就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发言。
段晓勇指出,近年来,在地委、行署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有力指导下,全地区生态环境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和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以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决策为出发点和着力点,寓审批于服务,以服务促审批,严把源头准入,创新审批模式,严格监管执法,全地区环评审批服务工作不断提档升级,迈上新的台阶。
段晓勇强调,各县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加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是实现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实施的重要保障,更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根本举措。只有科学运用好该项协调联动机制,才能更好的促进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助力年底全面实现脱贫攻坚任务。
段晓勇要求,地区生态环境局要加强与地区发改委、交通局、住建局、水利局等项目建设单位对接工作,建立项目信息互通协调机制,主动服务,跟进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掌握各项目环评手续履行情况。各项目单位每年年初要将本年度拟新建设的项目清单表报地区生态环境局确认建设项目环评类别,按照法律规定,对属于报告书、报告表类别的建设项目要在开工建设前取得环评审批手续,登记表类别项目要在项目建成运行前完成备案登记。各项目建设单位要结合项目建设时间,倒排工期,提前统筹谋划好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安排专人分别负责,确保项目开工前,依法完成所有前置手续。
段晓勇要求,环评审批服务人员要加强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学习,全面掌握环评审批法定规程,提高审查的能力和水平,严把环评质量关。同时要加强对各县生态环境人员业务培训和管理工作,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系统队伍建设和能力提升,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坚持依法审批、公开审批、便民审批、高效审批的原则,确保行政审批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各县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保工作职责。项目建设单位要主动办理项目环评手续,严禁“未批先建”“批建不符”和不落实环保措施的违法违规行为。地区生态环境系统要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永葆生态环保铁军本色,当好高原生态环保卫士,为美丽阿里建设和世界上最后一方净土把好关、守好门。
地区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地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来源:行署办公室
编辑:娜措卓玛
责编:袁浩东
终审: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