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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00014349/2016-00041
  • 发文字号:藏政发〔2016〕75号
  • 发文机构: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名 称: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 公文种类 :宗教事务
  • 发布日期:2016-11-04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6-11-04 浏览: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西藏自治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已经2016年10月1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5日

西藏自治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全民健身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健康生活的基础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是每一个人成长和实现幸福生活的重要基础。过去五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全民健身“三纳入”基本实现全覆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呈现蓬勃发展良好势头。今后五年,面对我区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健康西藏工程、人民群众体育健身的更高要求,需要准确把握全民健身的时代内涵,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实现更大发展,使全民健身成为建设美丽和谐幸福新西藏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支撑。为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公布的《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全民健身,主动融入健康西藏工程,乘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之势、借体育产业作为朝阳产业之力,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和产业链、生态圈,加快完善政府主导的全民健身领导协调机制、部门协同的全民健身融合发展机制、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多元共促机制,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健康西藏贡献力量。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建成管理制度更加规范、场地设施更加完善、体育活动更加丰富、社会组织更加健全、健身服务更加科学、群众参与更加广泛的具有西藏特色、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群众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明显增加,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155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100万。全民健身向产业化方向迈进,与教育、旅游、文化、卫生医疗等产业互促发展,推动体育消费规模持续扩大,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全民健身厚植和谐稳定根基,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高度融合、与维护社会稳定高度契合,成为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方式。全民健身现代治理能力不断提高,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更加明晰。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全民健身领域改革。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对全民健身微观事务的管理,从直接干预转向间接引导。取消群众性和商业性体育赛事活动的审批,加快研究取消审批后的管理服务模式,探索并建立备案及监管机制,形成支持全民健身事业健康发展的政策体系。推行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培育多元市场主体,强化社会服务功能,把更多力量投入到引导社会力量举办体育赛事活动和满足群众健身需求上来,实现从简单粗放型向科学集约型、简单供给向多方位服务转变。

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改革。按照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快体育协会“去行政化”进程,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向独立法人组织转变,提高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质量。探索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模式,逐步将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组织实施、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健身技能培训等交由体育社会组织承担,提高体育公共服务效率。实施体育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制度,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推动其社会化、法治化、高效化发展,提升体育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二)创新发展全民健身事业。

创建全民健身示范县。坚持“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和“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县域城市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将构建县域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作为全民健身事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合理确定试点地、科学制定发展规划、高标准组织实施,力争用五年时间建成一批网络健全、结构合理、发展均衡、运行有效的全民健身示范县,使其成为全区体育深化改革的先导区、创新发展的先行区和为民服务的示范区,开创基层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新局面。

创建全民健身特色品牌。以初步形成规模和影响的全民健身项目为重点,深入挖掘民族传统体育资源,培育创建一批内容健康向上、群众广泛参与、组织实施规范、社会影响较大、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品牌。到2020年,创建自治区级全民健身活动品牌5个、地(市)级品牌7个、县(区)级品牌10个,形成全民健身特色品牌活动体系。

建立全民健身信息系统。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搭建以“一号、一群、一库、一平台”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身信息系统,即开通全民健身微信公众号,实现信息发布、场馆查询、健身知识宣传、在线教育培训等功能,打造全民健身移动服务平台;建立全区群众体育工作交流群,形成衔接通畅、联动有序的工作机制;建立全民健身基础数据库,构建多渠道、立体化信息收集系统;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网格化管理平台,对人员信息、技能水平、上岗情况、服务质量等实行动态跟踪,全面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

建立全民健身专家库。汇集行业内有丰富经验的专家、学者,吸收热爱理论研究的群体工作者共同参与,打造一支熟悉区情民情、善于政策研究、具有专业化素养的智库团队。制定和完善课题研究管理办法,围绕全民健身领域具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撰写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前瞻性的理论文章,努力推出一批原创性、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持。注重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设,通过发表论文、出版书籍、举办讲座等方式,多形式展示和宣传研究成果,畅通成果转化渠道。建立科学激励机制,对优秀科研成果予以表彰奖励,形成与全民健身政策咨询研究工作相适应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创新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在国家投资建设的基础上,利用景区、城市公园、公共绿地等空间建设休闲健身设施,将旧厂房、仓库等闲置资源改造为健身场地,推广多功能、季节性、可移动、可拆卸、绿色环保的健身设施,推进大型体育场馆向公众免费低收费开放,增加体育场地设施供给。积极探索公共体育场馆市场化运营模式,鼓励场馆提供更多增值服务,实现多业态经营和多方位盈利,多举措盘活存量。建立健全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和维护制度,探索公共体育场馆运营补贴机制,通过岗位培训、在职进修、招聘引进等多种渠道培养一批公共体育场馆经营管理人才,提高体育场馆的管理水平和综合效益。

抓好重点人群全民健身。将青少年、职工、妇女、老年人、农牧民作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人群,分层分类引导运动项目发展。做大做强校园足球品牌,通过举办青少年训练营、搭建校园足球竞赛平台、组建梯队、邀请足球名人指导等措施,推动校园足球运动蓬勃发展。充分发挥青少年阳光体育大会和青少年体育运动会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普及青少年体育活动,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实行每天30分钟工间操制度,引导职工走在健身的前列。大力推广健步走、骑行、台球、棋牌等慢运动项目,帮助缓解亚健康和工作压力,让慢运动渐成机关体育文化生活新风尚。以时尚运动吸引妇女群体参与健身,重点推广瑜伽、普拉提、游泳、健身操等有氧塑身运动及华尔兹、拉丁舞等体育舞蹈,让妇女成为家庭健身的引领者。在老年人群体中推行养生运动,引导广场舞、锅庄舞活动健康开展,推动门球、柔力球、太极拳、健身气功的普及推广,将运动健身与科学养生有机结合,促进老年体育人口持续增长。大力开展农牧民体育健身活动,鼓励各地举办形式多样的农牧民运动会,项目设置更多体现趣味性、生活性和民族特色,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展示社会主义新农村风貌,充分调动农牧民参与体育锻炼的积极性。加大对全民健身助残工程的支持力度,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

(三)提档升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

以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为指引,围绕《“健康中国2030年”规划纲要》及健康西藏工程建设的目标要求,启动实施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升级计划,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力度、更有力的举措,加快高原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步伐。

推进全民健身设施体系建设“再升级”。按照提速、扩面的要求,持续加大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到2020年实现县(区)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包括“雪炭工程”)全覆盖、农牧民体育健身工程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城市全民健身设施,大力扩充健身路径、健身步道、笼式足球、社区多功能运动场、晨晚练点等小型便民体育设施的数量,初步形成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因地制宜建设农牧区全民健身设施,在高寒地区重点安装室内低强度、娱乐性健身器材,在海拔适宜地区着重建设具有改善农牧区人居环境功能的体育场地,使体育发展成果惠及更多农牧民群众。全民健身主动融入精准扶贫工程,为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健身场地、配置健身器材。

推进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建设“再升级”。办好一年一度的8月8日“全民健身日”主题活动,打造全民健身运动会,恢复四年一届的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以全区性群体活动带动全民健身。鼓励各地(市)结合农牧文化、节日庆典、旅游观光等资源,开展具有区域特色、影响力大、可持续的地方性群体活动。注重发挥阶段性系列群体活动的引领作用,安排较长的活动周期和丰富多彩的活动内容,强化全民健身活动的延续效应。建立体育下基层志愿服务长效机制,以马术下乡表演为主、辅以形式多样的体育服务,为基层群众送去体育文化大餐。持续开展全民健身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牧区、进寺庙的“六进”活动,为群众送器材、送活动、送知识、送指导、送健康、送快乐,促进全民健身运动纵深发展。

推进全民健身组织体系建设“再升级”。按照“1+3+X”的模式,在各地(市)普遍成立体育总会和老年人体育协会、农牧民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加强各级体育总会作为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的建设,带动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对基层文化体育组织的指导服务,将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站纳入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依托现有站点建站,拓展基层综合文化站的服务功能,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品牌化发展并在社区建设中发挥作用,形成架构清晰、类型多样、服务多元、竞争有序的现代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格局。

推进全民健身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再升级”。通过开设知识专栏、设置宣传橱窗、印发宣传手册、举办知识讲座等方式,把科学健身理念传播给更多人,营造全民健身浓厚氛围。建立以健身需求为导向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机制、以服务群众为导向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激励机制、以提升管理水平为导向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网格化管理制度,到2020年达到每700人拥有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网络,扩大服务的人群和范围,推广个性化运动健身及健康指导。

(四)做大体育健身消费市场。

供给侧、需求侧两端发力。深刻认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健身需求与社会体育资源相对不足、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有限的矛盾,坚持问题导向,把供给侧作为着力点,把需求侧作为落脚点,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实现更高水平、更高层次的供需平衡。在需求端,充分挖掘西藏体育丰富的文化内涵,突出体育健身对高原特殊环境下群众身体健康的积极作用,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激发群众健身热情,以旺盛需求助推全民健身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在供给端,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全民健身事业的期待,建设好群众身边的场地、健全好群众身边的组织、举办好群众身边的活动,丰富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使体育供给体系更好满足群众健身需求。

推进多产业融合发展。立足我区丰富的户外体育资源,大力培育以登山、徒步、骑行、极限运动为主的高原体育旅游产业,以马术、响箭为主的民族传统体育健身休闲产业,推进体旅融合。发挥体育锻炼在疾病防治、健康促进等方面的作用,将全民健身作为主动健康的手段,加强体育运动指导,推广“运动处方”,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康体、体质测定和运动康复等机构,推进体医融合。开展民族传统体育类非物质文化申遗及保护工作,编排融体育、舞蹈、健身于一体的锅庄舞、健身操、广场舞,支持多样化体育题材文艺创作和文化宣传,鼓励在各类民族文化庆典活动中开展体育健身,推进文体融合。积极培育体育品牌赛事,开展各级各类业余体育联赛,延伸赛事产业链,推进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融合。以市场为主导,以融合发展为突破口,把全民健身作为体育产业发展和扩大消费的基础,实现体育产业和全民健身事业的良性互动。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推动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向地(市)、县(区)延伸,加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建设。各级政府要按照科学统筹、合理布局的原则,做好政策引导、宏观管理、统筹协调、过程监督、绩效评估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强化保障措施。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应在日常体育健身的引导、培训和体育赛事活动的承办等方面发挥作用,积极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以健康为主题,整合宣传、卫生计生、文化、教育、旅游、民政、养老、团委、工会、妇联、残联等多部门资源,形成全民健身工作合力。

(二)加大资金投入与保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按照《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目录、办法及实施细则,加大对基层健身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的购买比重。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优化投融资渠道,积极落实财政、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全民健身事业。

(三)完善规划与土地政策。各级政府要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充分利用城市的规划道路、绿地、广场、公园、河道等场地条件,统筹建设群众体育设施。落实好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

(四)建立全民健身评价体系。结合高原环境特点,进一步明确全民健身发展的核心指标、评价标准和测评办法。按照国家全民健身相关规范和评价体系,建立政府、社会、专家等多方力量共同组成的工作平台,采用多层级、多主体、多方位的方式对全民健身发展水平进行综合评估。完善全民健身统计制度,做好体育场地普查、国民体质监测以及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数据分析,与卫生计生部门的营养与慢性病状况调查等工作有机衔接,为保障人民健康提供科学决策。

(五)创新全民健身激励机制。采取以奖代补、配备服装、交流学习、技能培训等方式,对支持和参与全民健身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机构和个人进行表彰,对诚信守法、严格自律、作用突出的体育社会组织予以扶持,为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健身爱好者提供更多交流、培训、展示的机会,有效调动城乡基层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全民健身,通过冠名、合作、赞助、广告、特许经营等形式,挖掘赛事活动的商业价值,搭建以市场为导向的全民健身激励平台。

(六)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模式,与西藏大学、西藏民族大学等区内外高校合作,培养组织、管理、研究、健康指导、志愿服务、宣传推广等方面的人才。加大对民间健身领军示范人物的发掘和扶持力度,重视对基层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中榜样人物的培养。加强竞技体育与全民健身人才队伍的互联互通,形成与学校体育、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良性互动局面,为各类体育人才培养和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发挥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提升基层体育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和技能水平。通过引进、外聘、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基层体育人才短缺问题。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全民健身事业的组织领导,建立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组织领导协调机制,确保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深入推进。要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把相关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实事加以推进和考核,构建功能完善的综合性基层公共服务载体。

(二)严格过程监管与绩效评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制定本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做好任务分工和监督检查,并在2020年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重点目标、重大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推进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形成包括媒体在内的多方监督机制。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16年10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