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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dqxsb/2021-00020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行署办公室
  • 名 称:关于加快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通知
  • 公文种类 :其他
  • 发布日期:2021-02-06
关于加快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1-02-06 浏览: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各局、委、办、处:

 

20211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212号),明确提出通过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意义重大、标准较高、涉及面广、群众关切度高。为加快推进我地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确保按照自治区明确的时限、内容和程序高标准完成各项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是进一步深化我地区“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一项重要举措。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已将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推进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和年底效能目标考核体系,列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内容。各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领会自治区文件精神,严格对照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全面梳理现有证明事项清单梳理事项目录,确保梳理事项目录的全面性、准确性和科学性。

二、全面梳理、抓好实施

根据自治区工作要求,各地(市)、各部门2021430日前完成梳理、公布事项目录清单,731日前全面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加强与自治区部门的工作衔接,全面清理现有证明事项清单,从中梳理、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地直各部门事项目录送地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各县事项目录由各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汇总后送地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具体时间要求:

125日前,完成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初步梳理,形成目录清单(附件23)。

2222日前,完成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及相关文书编制的工作。各单位要将已初审的事项目录(附件23)、工作规程以及相关文书集中送地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汇总。

3320日前,各县各部门对相关目录、文书面向社会开展公开征求意见,同时送同级司法部门核查。

4410日前,各县各部门根据征求意见及司法核查情况,完成办事指南及文书内容二次修订,科学复核工作流程。

5420日前,将所有已征求意见并二次审核的事项目录、办事指南、相关文书及工作规程送地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地区行政审批局负责牵头汇总,报行署审定后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并在门户网站公布。

6720日前,各县各部门认真梳理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总结主要做法和成效、建立的制度和规范、存在问题和建议等,形成书面材料报地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汇总。

7731日前,各县各部门全面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各县各部门要加强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部门间、单位内协调联动,及时整理和反馈实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情况,充实流程规范,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为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压实责任、加强督查

各县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明确的工作任务、工作步骤开展工作,地区司法处、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要加强会商研判、协调指导,确保我地区按时按要求组织实施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各项工作。行署办公室将适时会同地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对各县各部门证明事项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敷衍了事的将在全地区范围内通报,对影响地区考核成绩的,一律倒查问责、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请各县各部门务于1月28日前将责任人及工作联系人(附件1)报地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并于每月18日前将上月工作推进情况送地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汇总。

联系人:宋晓健,18908979066,2910088(传真)

 

附:1.工作责任人及工作联系人

2.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

3.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

 

 

阿里地区行办督查室

2021年1月26日

 


附件1

 

工作责任人及工作联系人名单

单位(盖章): 时间:

序号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附件2

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

单位(签章): 时间: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证明用途

证明材料
来源

涉及行使层级

(地、县、乡及其他)

证明材料原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内容)

涉及事项

施行方式备注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证明材料来源注明具体单位或部门,如需教体局开据,即注明教体局。事项类型主要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等。施行方式备注,具体按制定的承诺制工作规程填写,如: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附件3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

单位(签章):时间: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证明用途

证明材料
来源

涉及行使层级

(地、县、乡及其他)

证明材料原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内容)

涉及事项

不适用原因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证明材料来源注明具体单位或部门,如需教体局开据,即注明教体局。事项类型主要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