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dqxsb/2019-00243
- 发文字号:阿行办发〔2019〕30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行署办公室
- 名 称:阿里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里地区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公文种类 :文物
- 发布日期:2019-04-11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各局、委、办、处:
《阿里地区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行署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阿里地区行署办公室
2019年4月9日
阿里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中央,自治区及地区关于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系列决策部署,推动形成办好职业教育的工作合力,进一步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西藏自治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和《阿里地区关于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职业教育在促进阿里地区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的作用,更好地为阿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人才保障,结合阿里工作实际,建立阿里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优化教育结构,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到2020年,形成适应阿里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结构规模合理、专业设置科学、办学条件达标、产教深度融合、发展环境优化、中高职有效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并举、区内外优势互补、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阿里特点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我地区重点办好1所标准化特色中职学校,积极探索创新实训基地运营模式,促进中高职有效衔接、本专科职业教育达到一定规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50%,大幅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社会竞争力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区党委、政府和地委、行署有关职业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研究我地区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和重要政策措施,督促各县将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协调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审定职业学校结构布局调整方案。
(三)研究职业教育、职业培训重点领域改革和建设项目,提出年度工作安排,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四)统筹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转型升级紧密融合,将职业教育纳入产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重点产业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产业龙头企业人力资源建设等关键问题,引导推动行业企业和社会资源支持职业教育发展。
(五)协调地直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和落实支持政策,加强会商沟通和信息共享,推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与地区企业融合互通、协调发展,推进行业指导、校企合作、企业办学、创新创业、人才交流、民办教育、经费投入、资源配置等重要环节工作。
(六)督促、指导、检查全地区职业教育政策措施的落实,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七)承办地委、行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联席会议组成及分工职责
(一)成员组成
召 集 人:强巴次仁 地区行署副专员
副召集 人:扈 波 地区行署副秘书长
仁青巴桑 地区教育局局长
琼 次 仁 地区职业技术学校校长
成 员:王 彦 恒 地委组织部副部长
尼 玛 地区编办副主任
洛桑丹增 地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 尚 坤 地区科技局副调研员
李 志 俊 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平 措 地区民政局副局长
党 觉 地区财政局副局长
才旺卓玛 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普布次仁 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调研员
索南班久 地区自然资源副局长
才旺仁增 行署国资委副书记
白 育 红 地区农业农村局调研员
次仁石曲 地区扶贫办调研员
关 志 刚 地区税务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教育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仁青巴桑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各单位职责任务
地委组织部:负责职业院校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指导有关部门推进职业学校校长聘任制改革,落实校长任职资格标准。
地区编办:负责职业教育机构编制管理。
地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将职业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重点产业发展规划;会同教育、人社等有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加强职业教育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职业教育收费政策,负责职业教育学校事业型收费的监管工作。
地区教育局:负责地区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的组织安排,协调地区行署领导出席会议,整理会议议定事项,印发《会议纪要》。牵头研究提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牵头编制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统筹指导、宏观管理、组织实施全地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牵头制订职业学校资源整合、布局调整、专业建设方案;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职业教育信息服务公共平台;联合其他各部门指导学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推动职校创新创业教育。承担地区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地区职业技术学校:负责制定学校职业教育工作年度计划和措施;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高办学效益;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宣传教育,千方百计扩大办学规模和稳定生源;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建立和完善中等职业学生就业指导、推介、安置工作机制,提高中职毕业生就业率;按政策规定认真落实中职生资助经费;积极配合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抓好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地区科技局:指导职业学校做好科技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支持职业学校开展科技创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促进校企合作,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教育、人社、国资等部门研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实施办法和激励政策,支持全地区经济类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指导、服务和评价,并支持与教育、人社等部门共同成立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负责督促企业落实职业教育培训经费。
地区民政局:负责退役士兵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的组织协调、宣传发动等工作,指导承担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任务的职业院校做好协调教育培训工作。
地区财政局: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区关于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各项政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设立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地区财政及各县财政根据自身财力情况,统筹安排职业教育经费投入。逐年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健全社会力量投入的激励机制,认真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国家资助金和中职学生免费教育和“三包”政策等经费,会同教育、人社等部门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助学体系。
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加强对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会同教育、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职业学校内部人事管理制度,为职业学校从企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教师提供政策渠道。指导教育部门做好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定工作,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负责组织和开展劳动力资源状况和市场需求调查,制定我地区技能型人才培养规划和激励保障政策,指导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服务工作。
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把职业学校纳入城市社会服务实施建设统一规划,为职业学校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方案的审查、审批以及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和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提供良好服务,加强检查监督。
地区自然资源局:落实职业教育建设用地规划,优先安排职业教育项目用地计划。
行署国资委:会同教育、人社、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等部门研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实施办法和激励政策;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参与制定多元投资主体共建职业教育集团改革的支持政策。
地区农业农村局:根据我地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和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确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对象,制定培训规划,分解培训任务。会同教育、科技等部门指导健全地区、乡、镇三级农村职业培训网络,指导、支持农牧业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为中等职业毕业生提供相关的实习和技能训练基地。
地区扶贫办:负责制定我地区贫困县、乡(镇)劳动力转移培训规划,建立贫困县、乡(镇)劳动力转移培训网络和选定贫困县、乡(镇)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基地,组织实施贫困乡镇劳动力转移培训做好就业服务工作。
地区税务局:贯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税收政策,向第一分局和噶尔县局积极落实对企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所得税前扣除工资,督促企业依法提取职工教育经费。落实有关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职业教育发展。
四、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例会(时间定于:每年6月、12月初),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联席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各成员单位就有关工作情况向联席会议报告,会议议题由地区教育局和地区职校负责收集,经召集人审定后提交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并印发各成员单位和有关方面贯彻落实。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相关政策配套衔接,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