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dqxsb/2018-00009
- 发文字号:阿行办发〔2018〕162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行署办公室
- 名 称:阿里地区各学校寒暑假学生接送及内地西藏班(中职班)暑假进出藏学生接送工作的有关通知
- 公文种类 :文物
- 发布日期:2018-12-14
各县人民政府,地区教育局、公安处、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财政局、卫生计生委、司法处,公安边防支队、公安消防支队、武警支队,地区人民医院、职业技术学校,地区交通实业发展总公司:
为进一步做好我地区各学校(含内地西藏班、中职班)学生寒暑假返家返校接送工作,全力确保学生返家返校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广大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鼓励和支持学生乘坐由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的国营客运车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化职责、强化落实
1.各县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学生就读学校和学生学龄阶段等不同情况,研究制定本县学生返家返校工作方案,积极鼓励和支持学生乘坐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国营客运车辆,不得擅自乘坐非法营运车辆(黑车),并联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返家返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2.地区教育局(体育局)负责跟踪掌握学生返家返校动态和道路交通安全情况。负责从狮泉河镇至拉萨往返,狮泉河镇至各县集中统一接送学生车辆的协调配合和相关交通费用协调落实工作,并协调解决接送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
3.地区公安处负责协调各县公安局对学生返家返校集中统一接送车辆安排引道,护送民警人员的安排及相关车辆安全秩序工作,并与护送教师通力合作做好学生乘车管理工作和护送工作。
4.地区卫生计生委做好在学生返家返校集中统一接送时发生突发事件和人身伤亡时第一时间保障医疗急救工作。
5.边防支队负责学生返家返校集中统一接送车辆的安全通行,确保寒暑期返家返校学生及时安全有序通检。
6.交通三支队负责确保寒暑假学生返家返校集中统一接送途中道路畅通和路段隐患排查工作。
7.交通部门(交通执法、运管)严格执行“三关一监督”制度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负责驾驶员的安全教育,防止出现酒驾、疲劳驾驶、超载、超重、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
8.交通实业发展总公司、客运站负责寒暑假学生返家返校集中统一接送客运车辆的调集工作,优先解决学生接送车辆问题,保障学生接送车辆运力,做好车辆的检测和维护,保证车辆安全,确保万无一失。
9.拉萨阿里高级中学、拉萨阿里河北完全中学、地区中学、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要在放假前安排专人负责统计本校学生人数和基本信息(即:基本信息统计细化到按县、乡(镇)、村一级、学校班主任、监护人姓名、联系电话等,同时每年放假前一周报教育科备案)和护送教师的安排,研究制定学校学生返家返校工作的具体方案,并报地区教育局(体育局)批准同意后执行。
二、规范经费支出
(一)内地西藏班(中职班)学生接送费用。内地西藏班学生接送费用按照《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调整内地西藏班(校)补助标准等有关事宜通知》(藏教财〔2011〕11号)文件执行,超出国家规定不足部分由学生家长自行承担。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不足交通费部分,根据扶贫相关政策,由各县人民政府统一解决。
内地西藏中职班学生接送费用按照《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内地西藏中职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藏财行〔2010〕162号)文件执行。
(二)拉萨两所学校放假学生接送费用。寒暑假返家返校集中统一接送的学生在自治区统一规定的每人每学年交通补助150元的基础上,由地区财政解决返家学生每人300元的交通补助,由各县财政解决返校学生每人300元的交通补助,剩余不足部分由学生个人承担,自行返家返校的学生不享受地县两级给予的交通补助。地县两级财政补贴的交通费用,由地县两级财政局根据地县两级教育局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后,将相关资金拨付至相关单位,并由学校负责兑现。
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和边际户学生的返家交通费全额由行署承担;返校交通费全额由各县人民政府承担。派出的护送人员和民警人员的差旅费、交通费、住宿费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三)地区职校学生接送费用。集中统一组织返家返校的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寒暑假从狮泉河镇至各县交通费用,在自治区统一规定的每人每学年交通补助150元的基础上,由地区财政解决返家学生每人50元的交通补助,由各县财政解决返校学生每人50元的交通补助,剩余不足部分由学生个人承担,自行返家返校的学生不享受地县两级给予的交通补助。其他地市学生的单趟交通费用由地区职校统筹解决。
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和边际户学生的返家交通费全额由行署承担;返校交通费全额由各县人民政府承担。派出的护送人员和民警人员的差旅费、交通费、住宿费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阿里地区行署办公室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