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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dqxsb/2018-00002
  • 发文字号:阿行办发〔2018〕71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行署办公室
  • 名 称:阿里地区行署办公室印发《关于阿里地区加快商标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公文种类 :
  • 发布日期:2018-05-23
阿里地区行署办公室印发《关于阿里地区加快商标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8-05-23 浏览: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各局、委、办、处:

   《关于阿里地区加快商标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行署2018年4月23日第5次专员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阿里地区行署办公室

2018年5月23日

关于阿里地区加快商标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加快实施商标品牌建设和“一县一品”产业发展战略,打造一批在区内外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企业和商标品牌,是着眼于阿里特色品牌,深入开展脱贫攻坚,推进全地区经济结构转型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为扎实做好我地区商标品牌培育工作,加快形成“以商标拓展市场、以品牌创商誉”的商标格局,结合阿里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商标品牌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愈显突出,日益成为各类市场主体彰显企业商誉,赢得竞争优势,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对于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和市场竞争能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综合竞争实力,意义重大。目前,全地区注册商标284件,其中农牧业品牌商标有118件,藏医药品牌商标5件,服务业品牌商标93件,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成效明显,但与其他地市相比,我地区商标品牌工作存在诸多不足。为此,各县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快推进商标品牌实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作为推动阿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到各县、各行业发展总体规划同部署、同安排,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商标品牌扶持政策,努力培育地方特色产品品牌,形成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以商标品牌效应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发展。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放管服”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依托阿里特色资源优势,按照“一产上水平、二产抓重点、三产大发展”的要求,大力实施商标战略,切实提高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坚持走商标富农、商标兴企、商标强地之路,以高原特色生物与绿色有机农牧林业、旅游业、藏医药业、优势矿产业、建材业、民族手工业等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为重点,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市场等多种手段,提高全社会商标意识,积极培育、扶持和保护各类注册商标,壮大特色产业,增强我地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有力地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三、目标任务

到2020年末,初步建立与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商标培育、保护和发展的政策体系;企业对商标的投入大幅增加,管理和运用商标能力明显增强,创新成果和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商标战略对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全地区效注册商标总量突破580件,其中地理标志商标总数5件以上,中国驰名商标有所突破,形成一批在区内外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自主知识产权名牌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四、工作重点

(一)加强商标宣传教育工作

1.加大商标普法教育力度,以宣传修改后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为契机,实施商标法律宣传培训计划,到2020年末,完成对全地区工商系统商标管理干部和企业商标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商标管理工作水平。

2.利用各种有效宣传形式和工作方法,开展形式多样的商标品牌宣传工作,使每个市场主体都能认知商标、拥有商标、正确行使商标权利;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不断强化、深入宣传,扩大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形成政府积极主导、主管部门大力支持、企业主动运作、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全社会关注商标品牌、爱护商标品牌、发展商标品牌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重点产品商标培育发展工作

1.大力培育发展地理标志和农畜产品等阿里特色产品商标。相关主管部门要积极整理挖掘阿里优势农畜产品、手工艺产品、旅游纪念品、民族服饰等资源,制定和实施商标培育计划,引导农牧民、农牧区经济组织和相关企业注册、使用和保护特色农、牧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形成一批具有地域特色、产业特点、质量过硬的知名品牌,促进地区特色农、牧产品的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市场化发展。重点培育“阿里半细毛羊”、“阿里半细羊毛”“札达苹果”、“底雅苹果”、“阿里绒山羊”、“阿里山羊绒”“玛阳酥油”“章仓圣盐”、“措勤紫绒山羊”“措勤紫山羊绒”等地理标志商标。

2.加强制造业产品商标注册。以优质矿泉水、藏医藏药、建筑建材、矿产资源、羊绒制品等产业为重点,全力支持工业企业积极培育品牌,运用品牌战略提升核心竞争力,不断做大做强。重点培育狮泉河镇“雪绒王”羊绒制品、措勤县“阿酷卓巴”羊毛制品等。

3.加强服务业产品品牌注册。以交通运输、仓储、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金融、租赁、商务服务和娱乐服务为重点,大力支持服务行业打造服务品牌,支持服务行业以品牌立信,不断开拓市场,树立服务行业信誉。

4.加强旅游业品牌培育。围绕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积极引导各旅游景区申请旅游服务品牌,形成一批旅游特色品牌。重点推进冈仁波齐、玛旁雍错、札达土林、古格王朝、班公湖以及暗夜公园等旅游景点和旅游服务产品的品牌培育工作,彰显阿里旅游“民族之宗、藏文化之源”史文化底蕴,着力打造“藏源阿里”旅游品牌。

5.加强特色产品商标注册。抓好藏毯、藏香、藏族服饰、藏区旅游纪念品等特色产品和传统手工艺品的商标注册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地区藏民族特色产品市场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

6.加强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商标注册。积极挖掘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导广大寺庙和有关组织注册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商标,切实加强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

(三)加强商标保护力度。加大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商标保护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仿冒驰名商标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侵害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切实保护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商标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衔接,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机关之间、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之间的合作机制,有效遏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犯罪行为,初步构建商标专用权保护协作工作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地区商标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研究制定阿里地区商标品牌建设实施工作,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商标品牌建设实施过程中的重大细则,建立阿里地区商标品牌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办法,对各县人民政府商标品牌建设实施情况进行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区工商局,承担日常工作,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地区商标品牌建设的政策措施,制定、下达推进商标品牌建设的目标任务。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商标品牌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部署商标品牌建设实施工作方案,定期听取商标品牌建设实施情况汇报,切实保障商标品牌建设顺利实施。

(二)支持措施。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建立商标发展激励机制,加大对实施商标品牌建设的财政支持,地方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统筹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培育发展和宣传商标等工作。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商标所有者、获得地理标志商标的行业组织或者协会,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参照《阿里地区商标品牌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办法》)。二是职能部门积极作为。工信、国资等部门在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将商标列为企业的重要资产,防止企业在资产重组中出现商标资产流失。科技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财政、国土、发改、金融部门从政策、资金上扶持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企业,充分利用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的信誉,发挥其融资功能,探索企业运用商标进行投资、抵押等融资活动的途径和方法。民宗、旅游、林业、农牧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挖掘文化遗产、旅游、林业、农蓄产品商标资源,加大商标注册、培育和保护力度。司法机关协同打击侵犯商标经济犯罪,加大对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住建负责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品牌建设,依法开展风景名胜区、特色(镇、村)品牌创建等工作。商务积极协调企业申请注册国际商标的相关扶持工作,大力调动企业注册国际商标的积极性。质监负责监督注册商标产品质量管理,夯实品牌质量基础,维护品牌形象。扶贫(农发)在农牧区龙头企业、农牧区经济合作社等项目建设上给予扶持。宣传媒体单位加大对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的宣传推介。

(三)加强工作服务对接。地区、县工商部门要有计划的对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商标实施重点帮扶,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建立“四书一卡”服务制度,积极支持企业经营者申报更高层次的商标品牌,指导帮扶重点商标企业的经营者开展商标申报工作,不断巩固和提高商标的信誉度和知名度,同时,加大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商标保护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仿冒驰名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侵害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切实保护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抓好绩效考核。地区工商局加大对全地区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普通商标培育工作督导力度,督促指导各县、各部门落实各项具体工作措施,强化对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普通商标培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在商标品牌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商标品牌建设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