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阿里地区日土县全民健身休闲公园建设项目顺利完成定标。作为我地区首个采用“招标人自主定标”模式的项目,其定标过程在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全程指导下进行,标志着阿里地区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领域创新试点取得重要进展。
该项目总投资约1050万元,是阿里地区深化招投标领域改革、探索“招标人自主定标”模式的首次实践。区别于传统评标方式,该模式赋予招标人更大自主权,即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5名中标候选人范围内,招标人依据预设的定标标准,包括企业综合实力、企业信誉、履约能力、对本地区经济社会贡献度、投标报价合理性以及与项目需求的匹配度等,最终自主确定中标单位。
为确保试点项目定标过程的规范、透明与公正,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指导招标人依据《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自主定标导则(试行)》要求,聚焦于定标流程合规性、预设评分标准合理性、定标现场纪律遵守等方面制定定标方案。
定标现场,招标人评标委员会严格遵循既定程序,组织对中标候选人提交的技术方案、过往工程业绩及市场信用记录等进行逐项审查,并开展现场答辩,整个定标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相关资料即时封存归档,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人员实施旁站式监督,对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把控,全程未发现存在违规操作或倾向性行为。
此次自主定标项目的成功实施,是阿里地区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的有益探索,一方面,它赋予了招标人更充分的自主选择权,有助于项目与最优中标人实现精准匹配;另一方面,通过构建“事前制定标准、事中全程监督、事后档案可溯”的闭环监管机制,有效防范了廉政风险,确保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下一步,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系统总结本次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自主定标监督管理细节,为我地区后续更多项目推广应用“招标人自主定标”模式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和操作规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更加公平、公正、高效、透明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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