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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gtzy/2018-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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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自然资源局
  • 名 称:基本农田宣传资料
  • 公文种类 :其他
  • 发布日期:2018-12-27
基本农田宣传资料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8-12-27 浏览:

一、 基本农田

“永久基本农田”即“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在规划期内必须得到严格保护,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新形势下进一步强化基本农田特殊管理和永久保护,是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基本要求

二、 基本农田的保护

 

 1、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2、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基本农田。承包经营基本农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2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有权责令纠正。

3、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

4、违反《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从重给予处罚:

(一)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

(二)超过批准数量,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

(三)非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

(四)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基本农田的。

  5、基本农田“五不准”即:不准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外的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将平原(平坝)地区耕作条件良好的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随意减少基本农田面积;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

 

 

 

三、 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目的和意义

  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主要是为满足我国未来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将保证农业生产必须的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并建立各项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为农业生产乃至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快速发展起到保障作用。具体说,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对耕地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一是通过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并建立各项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了耕地。

四、 基本农田划定对百姓的好处

基本农田土地的划定,不仅可以保护农民的土地使用权,还可以让农民放心地去耕作。

五、      基本农田与耕地的区别

     耕地与基本农田的主要区别在于:耕地的概念比基本农田的概念要大,基本农田只是耕地的其中一部分,而且主要是高产优质的那部分耕地,并不是所有的耕地都是基本农田。一般而言,只有那些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才视为基本农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