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dqxsb/2019-00109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行署办公室
- 名 称:中共阿里地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 公文种类 :
- 发布日期:2019-02-20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主要工作任务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二)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人员经费
(二)公用经费
四、“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主要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根据党中央和西藏自治区党委的路线方针,按照阿里地委的部署,领导管理全地区政法工作,维护阿里社会稳定。
2.研究全地区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性问题,及时向地委提出建议;对一定时期内全地区的政法工作做出整体部署,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
3.全面掌握、综合分析全地区反分裂斗争和社会治安形势,依法从严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分子,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
4.根据党中央、区党委和地委、行署的安排部署,制定阿里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定和实施方案,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组织协调和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检查全地区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监督和支持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领导、管理并综合协调、指导政府各部门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案案件。严把人民内部矛盾与敌我矛盾的政策界限,严把罪与非罪的法律界限。
6.承担阿里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和阿里地区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承办地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阿里地委政法委委员会设立3个内设机构。(1、办公室。2、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3、地区社会治安维稳办公室。 )
(三)主要工作任务
1.综合协调委(办)全面工作,协助委领导了解、掌握政法工作是全面情况;研究有关地区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性问题。
2.制定全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综治工作政策和措施;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掌握工作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我单位2019年度预算收入7694222.36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同比增加656492.04元,上升9.33%。
(二)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我单位2019年预算支出7694222.36元,同比增加656492.04元,上升9.33%。其中安排基本支出4224131.62元,主要用于机关工资福利支出、机关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同比减少557512.7元,下降11.66%,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2019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18〕4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压减基本支出;项目支出3470090.74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运行,同比增加1214004.74元,上升53.81%,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增综治中心改建项目。
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支出数6902522.36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支出数7917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人员经费。人员经费3673919.1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95300元,津贴补贴1784949元,奖金176475.7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45348.2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8139.2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6802.23元,失业保险0元,工伤保险4453.47元,生育保险15587.18元,住房公积金278256元,个人通讯补助5500元,志愿者人员工资36000元,个人水电价补贴385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3258元。
(二)公用经费。我单位安排办公及印刷费11495元、水费1210元、电费2420元、邮寄费726元、电话通讯费11616元、取暖费9000元、差旅费172425元、工会经费45605元、福利费660元、培训费3630元、公务接待费69640.51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475元、其他商品和服务费用161890元。邮电费0元、会议费0元、日常维修费2420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元。
四、“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127115.51元,同比减少41135元,下降24.4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约法十章,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因公出国境费。我单位2018年预算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预算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共计0批次0人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共57475元,同比减少41135元,下降41.71%。其中:2018年和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均未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共57475元,同比减少41135元,下降41.7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约法十章,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我单位2019年预算公务接待费69640.51元,与上年持平,预计接待4批次,共计24人次。在公务接待中,我单位严格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采购。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车辆保有量5辆,2019年车辆保有量5辆,与上年持平,其他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待自治区财政厅资产处对我地区国有资产(固定资产)统一审核完毕后,另行公开。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中共阿里地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绩效目标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70090.74元。
十、主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部门预算: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各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四)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政策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各项资金均已细化到项级,详情见附件各表格。
附件:
附件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附件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附件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附件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附件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附件6:部门收支总表
附件7:部门收入总表
附件8:部门支出总表
附件9: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汇总
中共阿里地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19年2月20日
附件【政法委.xls】